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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办法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8-01-16 打印本页

 

湖工综治〔20171

  

为贯彻落实省委综治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对高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年度考评的有关文件精神,督促学院各二级单位和部门落实《综治维稳安全责任状》,促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时间

根据日常考评和现场考评材料,在当年12月进行考评数据统计。具体考评时间结合年度工作统筹安排。

二、考评对象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对象为学院所有二级单位和部门。

三、考评组织

成立学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小组,由分管综治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组成,办公室设在综治办。

四、考评内容及权重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安全宣教(含政治稳定宣传教育)、政治稳定、安全管理四个方面。权重分别占10%25%20%45%。具体考评内容见附表。

五、考评方法

采取日常考评和现场考评的方式综合进行。

1.日常考评:综治办根据考核项目具体内容进行日常检查、记录,每学期向二级单位和部门通报日常检查、记录汇总结果。加权平均分权重为65%

2、现场考评:综治办根据考核项目中相关内容进行现场考评。加权平均分权重为35%

日常考评分×65%+现场考评分×35%=年终考评分

六、考评结果及运用

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1.“优秀”等级标准

完成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各项指标情况好,经核算,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无下列 “一票否决”情形的二级单位和部门,考评等级为“优秀”。

1)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违法违纪的;职工有违法犯罪的。

2)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问题有意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3)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经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警告、整改建议,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

4)发生集体上访、非法游行、聚众闹事、停课等问题的。

5)有参加“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的。

6)发生人员非正常死亡且负有责任的。

7)发生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安全责任事故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

8)发生危险品爆炸、剧毒品泄露并造成严重后果。

9)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2.“良好”等级标准

完成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各项指标情况较好,经核算,总分在80-89分且无上述“一票否决”情形的二级单位和部门,考核等级为“良好”。

3.“合格”等级标准

完成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各项指标,经核算,总分在60-79分且无上述“一票否决”情形的二级单位和部门,考核等级为“合格”。

4.“不合格”等级标准

未完成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各项指标,经核算,总分在60分以下或发生上述“一票否决”情形的。

5.综治办将考评得分和考评等级结果上报学院党委审定通过。考评等级是二级单位和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按权重计入绩效考核成绩。

6.考评结果为优秀的二级单位和部门参照《湖南工学院奖励办法》第十八条第五款的规定进行奖励。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二级单位和部门,该年度或学年度不能获得各类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和“良好”,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的人员,该年度或学年度不得晋升、晋职、评先、评优等。

七、附则

1.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考评对象对考评结果若有异议,可向综治办提出申诉,由考评小组组织成员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报学院党委讨论决定。

2.本办法由综治办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11130发布的《湖南工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办法(试行)》(湖工办通[2011]3号)即行废止。

 

附件:湖南工学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评分表

 

 

             2017年12月29

 

湖南工学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评分表

 

考评指标

  考评内容

扣分事由

考评办法

实际得分

 

 

 

 

 

 

 

(一)

组织

机构

和制度

建设

10分】

1、成立单位内部综治维稳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分管领导具体抓,并书面报综治办备案。

1、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3分;

2、未明确分管领导的扣2分;没有安全员的扣2分;

3、未按期上报或成员变更后未及时(1个月内)备案的扣0.5分。

以通报调查,相关记录为准

 

2、党政领导重视安全管理工作,把安全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计划、总结需报综治办备案,并积极参加综治办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

1、计划于当年开学后第一周上交,总结于当年1130日前上交,未按期交的分别扣1分;缺交一份扣3分;

2、未参加综治或安全维稳会议的缺1次扣2分;

3、未参加活动的缺1次扣2分。

以实地检查,通报调查,相关记录为准

 

3、单位主要负责人按要求签订《综治维稳安全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目标责任。

1、未按要求签订“责任书”的扣3分;

2、单位主要负责人变更后未及时(1个月内)补签“责任书”的扣0.5分。

以相关记录为准

 

4、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健全,制度上墙,落实较好。按要求制定有关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并熟悉预案的分工及安全工作措施。

1、制度不健全,未按要求上墙扣1分;

2、无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扣2分。

以实地检查,通报调查,相关记录为准

 

 

 

 

 

(二)

安全

宣教

25分】

1、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加强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重视防灾减灾工作,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的守法观念、安全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

1、每年不少于2次法制教育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少1次扣2分;

2、每年不少于1次本单位组织或参与防灾减灾活动,未组织或参与活动扣4分;

3、学生寝室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每发现1次扣学生所在单位1分;学生寝室严禁使用煤气罐、酒精炉等烧煮饭菜,每发现1次扣学生所在单位2分。

以记录以及本部门上报图文材料为准,同时结合学生处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现场走访检查记录

 

2、多渠道开展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安全新闻信息报送。

每年不少于2篇涉及本单位法制宣传、安全教育以及安全工作方面的新闻稿或宣传栏,少1篇扣1分,采纳1篇加0.5分。

新闻稿投稿以编入保卫工作简报、保卫处网站及学院校园网、上级教育部门采纳为准

 

 

 

 

(三)

政治

稳定

20分】

 

1、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工作,落实

防范措施,严防敌对势力的干扰破坏,防止失泄密、重特大外事安全事故,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事件发生。

发生1起涉及国家安全事件扣5-15分,发生案件的一票否决。

事发情况以通报及调查为参考

 

2、强化信息报送,发现影响学院

稳定或国家安全的各类重大信息在30分钟内上报。

1、无情报信息上报机制的扣2分;发现涉及本单位的

相关信息迟报1次扣1分,漏报1次扣2-5分;

2、提供有价值情报每条加1-5分。

通报调查,相关记录为准

 

3、抵御非法宗教渗透,主动掌握单位师生信仰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无工作措施的扣2分;

2、无台账,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扣2分;

3、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发现1人次扣5分。

以实地检查,通报调查,相关记录为准

 

4、积极主动防范“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责任落实,工作到位,确保“零目标”的实现。

1、责任不落实,无工作措施的扣2分;

2、有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一票否决。

以备案及通报调查为准

 

5、加强本单位网络、微博的安全管理,规范本单位师生网络行为,措施到位,防止各类网络安全案件、事件的发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违规信息的处置。

1、发生1起网络安全案件扣3分;

2、发生1起网络安全事件扣2分;

3、在网络上发布煽动性信息的,1人次扣1分;

4、不配合处理扣1分;

 

以通报调查,相关记录为准

 

6、严格落实保密规定要求,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位,行为规范,积极配合学院保密委员会工作,确保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1、保密安全措施不落实1项扣1分;

2、保密工作不达标、不合格的扣10分。

以实地调查和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

 

7、积极主动做好单位内部不安定因素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做好来信来访及纠纷的调解工作,积极采取措施,避免矛盾激化,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1、不及时上报1次扣1分;

2、发生单位人员非正常上访1次扣5分;

3、发生一般性群体事件1次扣15分,造成重大影响的

一票否决。

以实地检查,通报调查,相关记录为准

 

 

8、加强少数民族学生群体的关心、管理。

1、无专人管理及措施的扣3分;

2、无台账的扣2分。

以实地检查,通报调查,相关记录为准

 

9、加强本单位公派出国人员的教育,认真做好来访外宾的备案工作(审批工作),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1、无对公派出国人员进行教育记录的1次扣3分;

2、外宾来访未提前向综治办报告或来访无记录的1次扣5分。

以实地检查和外事办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

 

10、加强本单位学生社团指导和管理,掌握社团活动情况。

1、无专人负责无活动记录扣1分;

2、记录不准确扣0.5分。

以实地检查,通报调查,相关记录为准

 

11、加强哲学及人文社会科学讲座、论坛等阵地控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审批程序。

1、不提交审批1次扣1分;

2、未经审批开展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1次扣2-10分。

以实地检查和科技处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

 

12、以教学班建立学生信息员,并报综治办备案,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涉稳动态信息收集,落实重点对象管控责任人及措施。

1、未建学生信息员扣3分;

2、无管控措施扣2分。

以实地检查,通报调查,相关记录为准

 

 

 

 

 

 

 

 

 

 

(四)

安全管理

45分】

1、按规定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认真做好日常治安防范工作,在寒暑假、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前上报本单位安全自检报告和值班表。

1、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1项扣0.5分;

2、未按时交安全自检报告和值班表,1次扣2分;

31次隐患整改通知书扣1分。

以现场查看,记录为准

 

2、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加强对本单位人员遵纪守法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防止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

1、发生被盗案件且被盗人负有责任的,1起扣1分;发生盗窃案件的,1起扣3分;

2、发生斗殴事件的,1起扣3分;

3、发生群殴事件的,1起扣5分;

4、发生被诈骗案件的,1起扣0.5分;发生诈骗案件的,1起扣3分;

6、发生非正常死亡1人次扣20分;负有责任的,一票否决;

7、发生突发事件若善后处理不当,造成一定影响的,扣5-10分。

以案件受理,通报及现场记录为准

 

3、发现影响学院安全的各类信息应及时上报。

1、未及时上报的扣1分,漏报1次扣2-5分;

2、提供有价值的安全信息每条加0.5-4分。

以调查,登记情况为准

 

4、加强文明校园建设,维护校园环境整治,未经允许,不得在校园内及学生寝室摆摊设点进行经营活动。

违反规定经营及公共场地管理规定1项扣0.5-5分。

以实地检查,事件资料和相关记录为准

 

 

5300人以上的大型群体活动应事前报批,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1、不按规定报批1次扣5分;

2、安全措施不落实扣3分。

以文件资料,调查为准

 

6、按相关规定严格化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管理。

1、无证上岗的扣2分;

2、未按规定领取、使用、回收的1次扣2分;

3、发生危化品安全事故1次扣5-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票否决;

4、一次隐患通知扣1分。

以调查检查记录为准

 

7、严格学生校外住宿手续和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做到安全管理到位。

未完善校外住宿手续的扣2分。

以学生处提供相关资料为准

 

8、单位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11次隐患通知书扣1分;

2、接到隐患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的扣5分;

3、发生火灾事故,后果不严重的,1起扣10分;发生重大案件的一票否决。

以公安消防认定事故等级为准

 

9、本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器材保持完好,指定专人管理,无损坏、丢失、被盗。

1、无专人管理扣5分;

2、因保管不善,消防设施、器材损坏、丢失、被盗的1

次扣3分。

以报案及现场勘查记录为准

 

10、加强本单位人员交通法规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严格机动车辆管理,遵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无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1、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扣1-5分;

2、在校内发生交通违章行为(含超速)被记录告诫的1次扣1分。

以违章记录和通报为准

 

 

11、加强生产安全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加强食品卫生安全,落实卫生防疫措施,无重大疫情发生。

1、饮食服务人员无健康证的1人次扣1分;

2、食品未按规定留样的,每发现1次扣1分;

3、发生一般生产安全、卫生责任事故1次扣1-10分;

4、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的1次扣1-5分;

5、1次隐患通知书扣1分。

以隐患通知书存根,现场记录为准

 

12、积极开展心理健康辅导,预防和减少精神病发生,防止因精神疾病引发安全事故。

发现本单位精神疾病人员不积极采取措施,造成影响的扣1-2分,如因心理病患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扣5-20分。

以实地检查,通报调查,相关记录为准

 

13、主动落实交叉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处置在交叉部门发生的各类事件和案件,杜绝互相推卸责任而贻误最佳处置时机。

互相推卸责任贻误前期处置的1次扣1-3分。

以公安机关或学校调查报告为准

 

14、对安全稳定值班进行考核

未履行安全值班职责的1次扣1分。

以现场检查记录或学校通报为准

 

 

奖励加分

单位或个人因安全稳定工作受到省部级、区级政府或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综合治理部门以上表彰的。

省部级和市级教育主

管部门、公安部门、综

治部门表彰1次加2

分,区级表彰1次加1

分,受到学院通报表彰

1次加0.5分。(以

相关部门下发文件或

证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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