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湖南工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新提任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情况,现就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1年6月15日-18日,具体时间安排由考核组与考核单位自行商定。
二、考核对象及安排
考核对象为2020年6月新提任且试用期已满的科级干部,具体安排如下:
 
  
   考察组成员  | 
   考察单位  | 
   考察对象  | 
   备注  | 
  
  
   组长:杨  朗 成员:刘赢时 秘书:徐  茜  | 
   党政办公室  | 
   熊  乐    | 
   1. 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组组长、秘书自行与考察单位协调商定。 2. 请各有关单位、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 
  
  
   组织部  | 
   周  丹 段  磊  祝晓琴  | 
  
  
   宣传部  | 
   闫英才 彭  婷  | 
  
  
   网络信息中心  | 
   唐  杰    | 
  
  
   统战部  | 
   卿丁南    |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 
   罗元云   周  斌  | 
  
  
   人事处  | 
   谢  娟  马婷婷  朱文沛    | 
  
  
   教务处  | 
   樊凌衡  谭  艳  李  立  颜  军  施雅夫  | 
  
  
   审计处  | 
   张  勇  余荣萍    | 
  
  
   纪委办(巡查办)  | 
   陈  浩   | 
  
  
   学生工作处  | 
   刘  静  李  琪  周  欣  袁  野  谭  进    | 
  
  
   科技产业处  | 
   毛  珂  刘  武    | 
  
  
   国际教育学院  | 
   邹  莉 王扬子  | 
  
  
   学科建设中心  | 
   周双梃  龚文婷    | 
  
  
   工程训练中心  | 
   伍  伟    | 
  
  
   发展规划与校企合作处  | 
   王云峰  罗  维    | 
  
  
   团委  | 
   杨周宁    | 
  
  
   创新创业就业学院  | 
   阳  彦    | 
  
  
   工会  | 
   许  幸    | 
  
  
   基本建设管理处  | 
   周俊宏  罗细飞    | 
  
  
   后勤管理处  | 
   彭  广  刘  康  肖  琳    | 
  
  
   组长:熊新华 成员:王  青 秘书:罗  琨  | 
   体育教学部  | 
   梁晓龙    | 
  
  
   机械工程学院  | 
   张艳霞  王雪舟  刘  伟  孟凡胜  祁  惠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张伟平  梁  庆  |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 
   黄银珍  尹  帅  曹丽慧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 
   陈凌霄  杨聪斌  李叶军  | 
  
  
   组长:叶正明 成员:曹文明 秘书:周艳红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黄馨仪  刘永晟  |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 
   傅  娜  黄桂南  樊子元    |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 
   杨  瑞  刘佳林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张艳红  张星星  李前奔    | 
  
  
   外国语学院  | 
   王芳芳  罗  鸯  胡忠龙  张宗宁    | 
  
  
   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  | 
   肖亚斌  周  政  徐  慧  | 
  
 
三、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干部在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其任职的适应能力和履职情况。
四、考核方式:二级学院(部)以本部门为单位、机关部门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考核。采取考核对象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同考核对象面谈、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深入了解情况。
五、考核程序
1、个人书面总结。试用期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认真总结试用期一年内的思想、学习、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形成文字材料(2000字以内),用A4纸打印,由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汇总后于6月15日下班前上交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775692385@qq.com。
2、个人述职和民主测评。试用期满干部个人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参与测评人员填写《干部试用期满民主测评表》,对试用期干部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意测评。
民主测评由考察组组长主持,参加人员:机关部门科级干部民主测评人员为所属党支部全体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必须参加。二级学院(部)科级干部的民主测评人员由所在单位的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处级干部、三办主任、团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和教研室主任代表各1人、教师代表2人、党外派代表1人组成,所在单位党政正职必须参加。
3、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为上述参与民主测评人员,所在部门(支部)的党政正职、党支部书记必须参加。
4、考察材料撰写。考核组根据个人述职报告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情况撰写考察材料。
四、具体要求
1、考核人员部门根据参会人员规模提前准备好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表,并提前通知参会人员按时参加。
2、严格考核纪律,对在考核工作中违反考核规定,出现拉票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非组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考核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党委组织部、纪委在考核期间负责受理对干部考核的来信、来访,提倡实名反映情况。
纪委办:电话3452056;电子信箱 jjjc@hnit.edu.cn
组织部:电话3452186;电子信箱 hngxydwzzb@126.com
附件:湖南工学院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