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党校: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第二十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开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11月24日-11月28日。
二、培训对象
已被列为发展对象还未完成规定培训内容的学生和教职工。各二级学院由学院党委统一报名,机关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和各直属党支部需要参加培训的教职工直接到党校报名。
三、培训地点
明翰报告厅(原500人报告厅)
四、培训管理
1、实行班委会制。由每个二级学院从参加培训人员中确定一名负责同学参与班级管理,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负责协助学校党校组织和实施线下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
(2)负责做好上课前的有关准备工作及听课情况的考核(检查听课笔记),了解本班学员情况,及时反映学员的意见和要求;
(3)抓好班级纪律,负责全班的考勤工作;
(4)负责本班所有小组专题讨论主题的开展,收集、汇总并报送全班的讨论材料(专题讨论记录、照片等);
(5)负责指导本班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收集、汇总并报送各组学员撰写的实践活动情况总结(附照片);
(6)组织本班学员将培训情况填写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所在学院分党校,各分党校收齐后再到党校盖章;
(7)负责完成学校党校交办的其他事项。
2、考核管理。本次考核采用考查的形式,参训学员分别提交一份学习心得,手写3000字以上,占总成绩60%,由学院汇总,党校评分。考勤、讨论和实践占总成绩40%。考勤、讨论、实践活动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小组长根据每组成员参与程度将每组考勤、讨论和实践成绩汇总至各学院。所有材料由小组长将材料收集交到各学院负责人,再由学院将平时成绩汇总,培训结束后3天内交到学校党校(纸质稿交教学大楼1211,电子稿发邮箱:1085123254@qq.com)。
时间 |
授课主题 |
授课人 |
地点 |
11月24日 周一 |
18:30-20:00 |
《党的作风建设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叶正明 |
明翰报告厅(原500人报告厅) |
20:10-21:40 |
《从党史故事看党的纪律建设》 |
闫英才 |
11月25日 周二 |
18:30-20:00 |
《文化自信的力量》 |
刘斌 |
20:10-21:40 |
《中国共产党宣言》 |
杨朗 |
11月26日 周三 |
18:30-20:00 |
《深学细悟党章 砥砺初心使命》 |
何建雄 |
20:10-21:40 |
《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 深刻理解“两个结合”》 |
刘静 |
11月27日 周四 |
18:30-20:00 |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 |
刘赢时 |
20:10-21:40 |
《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
段磊 |
11月24日-11月28日 |
分组讨论:重点围绕理论学习谈体会、聚焦实践学习谈感受、紧扣行动转化谈成效,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 |
自行安排 |
党性实践锻炼 |
六、其他要求
1、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是发展入党的前提条件。请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党校高度重视,落实培训要求,通知参训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同时,做好本单位参训学员的分组工作,每组原则上不超过30人,并推荐1名负责人做好联络工作,加入培训联络QQ群(群号:724881701)。
2、专题讨论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由小组长负责组织实施,专题讨论要做好记录,并将讨论记录提交至所在学院负责人处。
3、本次培训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第四页“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情况”栏,填写内容为“xx同志于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参加湖南工学院第二十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经考核合格,准予结业。”落款时间统一为2025年11月29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党校盖章。
七、纪律要求
1、参训学员要提前10分钟进入课堂,课内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专心听讲,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2、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须出具书面请假条,经各分党校校长或党委(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同意后报学校党校。
附件:湖南工学院第二十二期发展对象培训平时成绩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