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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7 点击:

各党总支、分党校:

为搞好我院的党员发展工作,保证新党员的质量,根据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关于“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情况,不能发展入党”的规定,学院党委党校决定举办第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目的要求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是党的组织对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员入党前进行培训、教育的必要环节。目的在于帮助入党积极分子较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提高马克思主义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端正入党动机;在于促进入党积极分子自觉地学习新党章,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理论,培养更多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壮大学生政治理论骨干队伍。

二、培训对象

主要是我院在校学生和教职工中表现突出,积极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各分党校应根据本人自愿、支部推荐的原则组织报名。

三、培训时间

2014年10月~2014年12月。

四、报名及编班

1、报名:2014年10月20日开始在各分党校报名,10月24日以分党校为单位将《学员花名册》(见附件1)报学院党委党校,没有分党校的总支请到学院党委党校直接报名。培训任务12月10日前完成。

2、编班:原则上每50人编制一个班。具体由分党校负责编班。班主任由学生辅导员担任。

五、教学组织

1、教学计划:教学计划见附件2。

2、授课教师:由学院党委党校与分党校协商确定,一般应从学院领导、组织部(党校)、党政办、宣传部(统战部)、纪委办、学工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党总支正副书记等部门和领导中聘请授课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3),确保教学质量。

六、结业考核

(1)闭卷考试:2014年12月7日(周日)15:30-17:10,酃湖校区的考试地点由学院党委党校商教务处、资产处后确定,考场安排由各分党校具体组织实施(经济与管理学院在南校区考试,由分党校组织)。

(2)根据党校所学课程以及心得体会,提交一篇结业思想报告。要求1000字以上,在党课结业考试结束后一周内(12月15日前)由各组长收齐后交给各学院负责老师。

七、其他安排

1、在2014年11月20日---11月30日期间,由各组长安排二次小组讨论,时间、地点自定。讨论时间为每次2学时左右。讨论题目从《2014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思考题》中自选(详见附件4)在党课结业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各组长需将讨论记录电子版发送给各学院负责老师。

2、在2014年11月1日---12月10日期间,由各组长负责,安排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奉献日。

八、组织领导

本期培训班由学院党委党校负责组织统一管理、统一教材、统一制定教学计划、统一教学方式、统一发证,各分党校负责组织报名、编班、课堂教学、考试,负责对入校的学员进行严格考核、考勤,对于在学习中无故缺课,不遵守纪律的学员要严肃处理。学习结束后,学院党委党校将根据学员的学习、出勤、测验和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考评,对于合格者,发给结业证。

 

附:1、第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花名册;

2、第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计划;

3、2014年党校授课教师名单;

4、第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思考题。

 

       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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