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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蒋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湖工组干〔2018〕5号

发布日期:2018-09-30 点击: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党委研究决定:

蒋志刚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李光红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叶正明同志任组织部副部长;

刘赢时同志任纪委办(巡查办)副主任;

彭国柱同志任团委副书记;

刘斌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王本强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李治军同志任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李玉秀同志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黄宏格同志任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赵晓军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蔡玲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何雪华同志任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党总支委员、党总支副书记。

以上干部因提任,原职务自然免去,不另行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18年9月20日算起。

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29日

 

湖南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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