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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30 点击: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加强和完善我校发展党员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发展党员工作有关配套制度的通知》(衡组通〔2020〕1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二、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发展党员工作有关配套制度的通知》(衡组通〔2020〕18号)文件精神,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5个阶段25个步骤,通过填写《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附件1),据实及时做好各个阶段、环节的纪实工作,同时按照《发展党员档案台账目录》(附件2),做好发展党员材料的归档工作。纪实表和台账目录涉及的相关材料要作为发展党员的工作资料,永久存档。

三、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各党支部、特别是学生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加大对组织员、党支部书记和承担发展党员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规范性,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

四、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建立入党申请人、团员推优(党员推荐)、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党员信息库,定期研判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加强工作调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发展任务。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对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分阶段检查工作机制,认真查找发展党员工作各阶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党委组织部将定期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党委组织部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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