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培育项目的通知

2025年03月13日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 为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兴趣,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湖南工学院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意见》(湖工政发〔2021〕15号)文件精神,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支持大学生有效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等活动,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培育项目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 项目类型与计划数量

       1.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类项目:包括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计划数量

    计划立项数量为30(其中创业类项目不少于10项)。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一至级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质,了解国家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具有项目管理和研究能力,学有余力,诚信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学生可以进行申请(上一年度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撤项的学生除外),项目团队人数3-8人,每个学生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且两个项目的组合形式只能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或“创新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2.每个创新训练项目配备一名校内指导教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个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项目应配备两名指导老师,其中一名指导教师应为校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另外一名指导老师应为校外企业导师,指导老师应全程指导学生进行训练或实践活动;

    3.上一年度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撤项的指导老师不得申报;

    4.项目名称或研究内容与在研或已结题的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高度雷同的不得申报。

    三、项目申报范围

    项目应研究方向前景较好、可操作性高。结合我校创新训练平台特色,培育项目主要包含工程实践类和管理实践类项目两类。工程实践类项目内容可属于智能家居、智慧出行、智能穿戴、智慧农业、智慧城市、智能制造、机器人、无人机等领域;管理实践类项目内容可属于服务经营类、生产制造类、文创设计类、电子商务、乡村振兴类等领域。

    、申报材料及遴选程序

    1. 项目负责人:申报者须提交《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

    2. 学院汇总:各二级学院应对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汇总,并填写《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2);

    3. 专家评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在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予以公示;

    4. 办理培育项目入驻:评审通过的项目与学校签署《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消防安全保证书》(附件3)上交备案。

    五、项目验收条件

    1.培育项目训练过程考核合格。训练过程不少于48课时,且需完成训练过程材料、创新创业测评、总结材料等(附件4);

    2.结题验收结论为“通过”。

    、政策支持

    1.免费提供训练场地。为培育项目提供项目训练场地,创新训练中心实验设备优先开放给项目团队使用,团队可优先享受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关创新实践培训与管理咨询服务等;

    2.培育项目结题验收通过且在满足大创项目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可直接推荐为当年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且占用当年的大创项目指标。推荐为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培育项目的名称、校内指导老师、主要团队成员基本不变,且培育项目只在结题验收通过当年享受推荐为省级大创计划项目的待遇。

    3.成果初步转化的创业类培育项目,经一年训练且验收合格后,优先推荐入驻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园

    4.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和劳动学时。入驻项目团队学生可根据《湖南工学院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学分认定和转换办法》(湖工教〔2018〕26号)认定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学分;根据《湖南工学院劳动教育实施方案》(湖工教〔2021〕59号)认定创新性实践劳动学时。

    七、截至时间

    2025年3月31日。

    、材料报送

    二级学院于3月26日前报送各项目材料及汇总表纸质文档到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办公室(数110西),所有材料电子档以学院来命名,打包发送至3931490611@qq.com。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34-3452245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5年3月10日

    附件

    附件1《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培育项目申请书》

    附件2 《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培育项目汇总表》

    附件3 《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消防安全保证书》

    附件4 训练过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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