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持续推进我校大学生创业园建设,优化项目结构,根据《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湖工政发〔2025〕14号),现开展2025年秋季大学生创业园培育项目申报与遴选工作。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1.我校学生(含全日制在籍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学生)组成的创业团队或创办的企业、师生共创企业(学生团队合计股份不低于10%)、休学创业学生创办的企业均可申请入驻。企业注册地原则上应位于湖南工学院校内。
2.生活服务类项目应具备相关营业资质、证照手续齐全,入驻类别应符合创业园相关规定;
3.获得市级及以上创业基金支持的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优异成绩的项目,以及经二级孵化基地培育成熟的创业项目,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驻。
4.具体申报条件可参看《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
二、申报材料
申报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驻申请表》(附件1);
(2)商业计划书(含佐证材料);
(3)创业团队信息(附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等复印件);
(4)导师信息表(附件2)
(5)《创业园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三、遴选程序
1. 初审。二级学院组织对申报项目真实性、材料合格性进行审查;
2. 复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复核、开展尽职调查,推荐入围项目;
3. 评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入围项目开展函评和路演评审,根据专家推荐意见,确定培育项目名单并予以公示。
4. 入驻与季度考核。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办理入驻手续,通过第一季度考核后,签订入驻协议,正式入驻。
四、支持政策
根据相关文件,项目正式入驻后,可享受:
1.孵化期内工作室(工位)租金、水电、网络费用全免;
2.工商、财税、法务等咨询服务;
3.一次性普投资金3000-5000元;
4.认定创新创业劳动学时、素质与能力拓展等学分;
5. 优先申请学校大学生创业基金;
6. 优先推荐入市级创业项目库,享受创业初期项目补贴、大学生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等;
7. 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和参评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荣誉。
五、工作要求
1. 二级学院应优先从校级创新创业导师库中挑选和项目匹配的校内外创业导师,指导团队开展创业实践;
2. 二级学院应充分提供孵化场地,支持和培育新项目、新团队;
3. 项目材料、汇总表等纸质档和电子档由申报人所在二级学院汇总报送。项目电子档命名方式:项目关键词+负责人;学院打包文件命名方式:学院简称+申报数;
4. 报送地址:纸质档报至数112,电子档发送至3013000151@qq.com。
5. 报送截止日期:2025年10月20日
6. 工作联系人:陈老师;咨询交流QQ群:779689823。
附件:
1.《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驻申请表》
2.《创业导师信息表》
3.《项目汇总表》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