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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评审方案

2025年06月20日  点击: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大学生创业“七个一”部署要求和《湖南工学院关于加快落实支持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根据《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制度》,特制订本评审方案。

、评审对象

我校已递交《大学生创业基金申请书》、通过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尽职调查的大学生创业项目

、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市场导向、风险可控

、组织分工

基金项目评审组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教育基金会共同组成。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推荐评审专家3-5人(含校内外创投专家、产业导师、财务顾问、或第三方机构)。专家组对评审项目进行专业评定,形成投资决策。校教育基金会全程监督

、评审流程

(一)项目申报

申请人向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提交《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创业基金申请表》商业计划书(含市场分析、财务预算等)、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学生证/毕业证复印件团队简历及专利/获奖证明等材料。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组织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  

(二)项目评估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组织申报项目进行公开路演答辩。现场路演采用10分钟陈述+8分钟问答形式进行。评审采用百分制,具体标准如下:

1创新性(30):技术/模式独创性、知识产权状况;

2市场前景(25):行业潜力、竞争壁垒;

3团队能力(20):核心成员背景、协作能力;

4财务规划(15):资金使用合理性、可持续性;

5社会效益(10):带动就业、科技成果转化。

评审专家独立打分,取全体评审的平均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推荐投资名单。已对接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的项目可获得优先支持教育基金会全程派员监督,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推荐名单进行可行性符合,提出投资额度与方式建议

)最终决策与投资

教育基金会组织召开理事会,采取一人一票制。投资建议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后生效。经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立项,签订投资协议

、评审纪律

评审专家应遵守保密与廉洁承诺。如有违规行为取消评审资格并追责。评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时间节点安排

 

阶段

时间节点

责任主体

材料提交与初审

每年3月/9月

申请人、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项目评估

提交后15个工作日内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教育基金会

第三方评定

答辩后5个工作日内

教育基金会

决策与公示

评定后10个工作日内

教育基金会理事会

立项

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教育基金会

 

其他

1. 根据基金运行情况评审细则每年可修订。

2. 本方案自教育基金会理事会批准后执行,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具体实施。

 

湖南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