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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业园项目阶段性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年02月25日  点击:

 

各入驻项目(团队):

为加强对园区大学生创业项目的指导,促进项目孵化,根据《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法(试行)》(湖工政发〔2021〕19号)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对所有2023年度在园项目进行阶段性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周期

1. 2022年入驻项目参加年度考核,考核周期为2023年1月-2023年12月;

2. 2023年4月入驻项目参加半年考核,考核周期为2023年7月-2023年12月;

3. 2023年12月入驻项目参加季度考核,考核周期为2023年12月-2024年2月。

二、考核材料

1. 项目考核评分表

2. 《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在园项目阶段性考核报告》;

3. 佐证材料

材料模板可参考附件。所有材料需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纸质档报送至创业园101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3013000151@qq.com。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

三、考核程序

1.材料审核

创业孵化中心对各项目的考核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未按期按质报送考核材料的项目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2.专项检查复核

101服务中心组织核对相关检查记录、会议签到记录,复核评分。

3.项目汇报

根据考核材料评分结果排序,项目负责人依次进行现场汇报,展示项目考核周期内突出成绩及下一步规划。

4.结果公示与应用

综合考核材料评分与汇报情况,确定考核结果。考核合格的项目,可继续孵化,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将退园,并终止其培育经费资助。

四、其他

1. 本次考核主要参照《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进行评分,并根据考核周期内实际工作要求,酌情增删部分计分条件;

2. 入驻项目在考核周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1)项目入园后,未按要求在园区开展工作,连续三个月处于停顿状态,致使入驻区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

2)项目超出业务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3)因安全问题,受到2次(含2次)以上警告者;因卫生问题,受到3次(含3次)以上警告者

3. 联系人:陈老师(数112办公室,QQ:51608631)

 

附件:阶段性考核材料模板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