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25年修订)》(湖工学〔2025〕3号),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牵头组建评审小组,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2025-2026学年优秀创业大学生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名额
各二级学院推荐的2025-2026学年优秀创业大学生。
二、评审方式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牵头组建评审小组,现场评选。
三、评选条件
优秀创业大学生在创新创业成效显著,符合《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25年修订)》(湖工学〔2025〕3号)所列优秀创业大学生评选条件,评选小组根据优先级依次参考下面各项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与项目的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奖励名单。
1.积极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赛事、学科竞赛、行业赛事等各类创新创业赛事并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荣誉,且为参赛项目负责人或前三参与。
2.创业项目(限法人)获得湖南省省级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投资。
3.已成立创业组织或机构,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注册、登记,且任法人代表,创业项目正常营运一年以上;
4.未正式注册成立企业(公司),但本人作为创业项目负责人或前三参与者,已组建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团队,并正式入驻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项目正常营运一年以上;
5.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为校级以上项目负责人或前二参与人;
6.积极参加校级创新实践项目、创新孵化入驻项目,且为项目负责人或前二参与人;
7.参与其它创新性实验研究项目、SYB培训、发表省级期刊论文等相关实践活动;
8.已被评为省级或校级在校的大学生创业典型的,可直接评定为优秀创业大学生。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