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湖工教〔2025〕34号)《湖南工学院关于加快落实支持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试行)》(湖工政发〔2025〕5号),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以下简称“双创导师”)队伍建设,科学评价导师工作实绩,激励导师履职尽责、提升指导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双创导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5年度在聘校内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见附件1)。
二、考核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与基本要求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导师在考核周期内参与创新创业指导、项目辅导、课程讲座、评审论证、资源对接、咨询辅导等方面的工作量及实际成效。
2.基本要求:
(1)校内外双创导师每年应完成不少于4次、8标准学时的创新创业指导工作量。
(2)校内创业导师每年必须带领学生参加至少1项创新创业比赛,每年指导至少1个创业训练项目或创业实践项目或指导学生项目入驻创业园。校外创业导师为创业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指导、资源对接等服务。
3.所有指导活动均需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向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提交经导师和指导对象双方确认的《导师辅导记录表》或《导师活动记录表》(模版参考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作为工作量认定的依据。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与材料提交(2026年1月13日前):导师本人对照考核要求及工作量计算标准,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并填写《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年度考核表》(附件3),连同《工作量认定申请表》(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提交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审核认定(2026年1月中旬)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聘用单位意见、服务对象(学生)反馈及项目指导实际成效,进行综合评议,形成初步考核结果。
3.结果公示(2026年1月中旬)
初步考核结果在校园网或相关平台进行公示。
五、考核结果应用
1.合格:完成规定的基本工作量(4次、8标准学时及以上),且无违规违纪行为的导师,年度考核认定为合格,具备续聘资格。
2.优秀: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指导成果显著、贡献突出的导师,可参与年度“优秀创新创业导师”或“最美创业导师”等评选。
3.不合格:未完成规定基本工作量,或无正当理由未能有效履行导师职责者,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违反管理办法行为的导师,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六、工作要求
1.导师应如实填报个人工作量及成果,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交考核材料。
2. 材料报送:电子档以“姓名+2025年导师年度考核材料”方式命名,打包发送至51608631@qq.com;纸质档报送至数112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
1.2025年度校聘创新创业导师名单(湖工教〔2025〕1号附件)
2.《导师辅导记录表》《导师活动记录表》参考模版
3.《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年度考核表》(2025)
4. 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考核工作量认定表》(2025)
5. 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考核细则与工作量计算标准(参考)
湖南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