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总结宣传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成果,发挥创新创业典型引领示范作用,营造“人人均有创意、个个参与创新、生生实践创业”的良好氛围,现面向全校征集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在校生创新创业典型:主要征集成功开展创新创业项目训练的创新典型和开展了具体创业实践、取得一定经验和成效的创业典型。
2.毕业生创新创业典型:主要征集我校五年内(即2020年以来)毕业生成功开展自主创新、自主创业的典型案例。
二、征集要求
1.各类典型材料中涉及的荣誉、奖励、专利、软著、创办企业等成果应为申报人持有,且不存在争议。不得假借他人成果申报。
2.各二级学院推荐创新和创业典型均不少于2项。
三、材料内容
1.案例标题:自拟标题,主题鲜明并具有特色。
2.创新案例内容:材料应介绍个人及创新创业团队简要情况、学校老师帮扶措施、创新故事事迹、项目研究成果、团队收获、所获奖项情况等(800字左右)。
3.创业案例内容:材料应介绍个人创业经历、学校的支持与帮扶、实践过程、创业成果、经验与教训等(800字左右)。
4.佐证照片或图片:每一个典型案例需提供3-5张照片,包括个人证件照、日常生活/工作照片、实践过程图片或学校帮扶/成果等有关图片。图片要求用.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5MB,质量清晰,并附准确文字描述。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典型案例的发掘和报送工作。典型案例的推选,要充分体现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效,着重考察以下方面:显著性—在项目所属学科领域有较突出的成果,且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应用价值;导向性—案例与当代创新创业主流价值观相符合,具有引领教育的作用;示范性—案例能反映创新创业的内在发展轨迹,对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具有榜样示范作用。
2.各二级学院要对报送的典型案例进行审核、排序、签署意见并加盖院部公章。报送材料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申报表\创新/创业典型分类汇总表(详见附件)。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
3.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10日前将典型案例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734-3452245。联系人:
创新典型:李老师(数110西),邮箱:3931490611@qq.com;
创业典型:陈老师(数112),邮箱:3013000151@qq.com.
4.学校将择优编印《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案例》,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创业典型,并开展宣传工作。
附件:1.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典型申报表及汇总表
2. 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典型申报表及汇总表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