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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材料分析检测中心教职工全员聘任工作的通知
2024年01月02日  点击:


为规范聘任管理,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和办学效益,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全员聘任工作的通知》,结合《湖南工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湖工党发〔202324号)(下称《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湖南工学院教职工聘任办法》(湖工政发〔20235号)(下称《聘任办法》)文件精神,中心决定开展全员聘任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全校教职员工,含事业编制全体职工和非事业编制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含劳务派遣人员)。

二、岗位类型与数量

中心岗位类型均为专任教师岗位,岗位数量为3人。

三、聘任原则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分级分类,对岗聘任的原则。

3.平等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

4.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

中心成立聘任工作小组,负责中心本次教职员工全员聘任工作。

组长:周立

成员:叶晓舟、王文革、伍杰

秘书:伍杰(兼)

五、聘任程序

1、发布聘任通知。中心公布本单位岗位的类型、数量及岗位职责(附件1)。

2、第一轮双向选择。全校教职员工根据我中心发布的聘任通知,选择自己的意向岗位,并将《湖南工学院教职员工岗位聘任个人意向表》(见附件2)提交至我中心。

中心聘任工作小组根据收到的个人意向表,按照人岗相适,岗位需求优先的原则选择拟聘用人员,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公布拟聘人员及空缺岗位。。

3、第二轮双向选择。第一轮双向选择聘任结束后,我中心如果有空缺岗位,未被聘用的人员可从空缺的岗位中选择意向岗位,并将重新填写的《湖南工学院教职员工岗位聘任个人意向表》(见附件2)提交至我中心。中心聘任工作小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面试,选择缺岗的拟聘人员,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公布拟聘人员。

4、如果出现待聘人员和拒聘人员的情况,按照学校通知执行。

聘任时间

1、发布通知:20231229日,中心召开全体教师会议,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聘任办法》等文件精神,研究本单位岗位设立、分布及职责,布置全员聘任工作,并通过网站公布拟聘岗位及岗位职责(见附件1)。

2、第一轮双向选择

个人申报:202415日前,教职工对岗申报,填写《湖南工学院教职员工岗位聘任申请表》(见附件2),提交至我中心。

中心审查,确定拟聘任名单:202418日,我中心将审查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水平,经中心联系校领导及聘任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确认拟聘名单,并公示3天。

报送拟聘任人员名单:2024112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中心将本单位拟聘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职能部门审核:2024118日前,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聘任名单,协调相关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将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及下一轮聘任的空岗情况。

3、第二轮双向选择:2024120日前第一轮未聘任人员重新填写《湖南工学院教职员工岗位聘任申请表》(附表2)提交至我中心,中心组织面试后,将本中心拟聘人员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4、待聘人员分流:2024121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两轮聘任情况和待聘人员情况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领导小组根据空岗情况安排待聘人员岗位,并予以公布。

5、学校审定聘任名单:2024124日,校长办公会审定全员聘任名单。

七、聘任工作要求

按学校《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全员聘任工作的通知》执行。



材料分析检测中心

202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