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及《湖南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湖工学字[2020]4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推荐两名优秀学生参评2023年国家奖学金。
根据2022—2023学年本专业成绩和本专业综合测评结果,经个人申请、申请者公开答辩、学院评审委员会评议,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现推荐高材2001班尹惠、材物2102班何东福两位同学申报2023年国家奖学金。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11日五个工作日。
以上情况若有异议者,请于10月11日下午5点前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407反映。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