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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工作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03-06 打印本页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发放工作业绩奖励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研究讨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度工作业绩奖励具体分配如下:

一、经费来源

  1. 工作业绩奖励(金额:397400元)。源于“双一流”专业、“双一流”学科、“双一流”课程和人才培养基地等平台项目,共25个人员经费奖励

  2. 各级各类竞赛获奖绩效奖励(金额:10459元)。源于指导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3. 科研进账经费扣罚(金额:-15896元)

    三项合计,共发放奖励性绩效391963元。

二、分配细则

    工作业绩奖励和各级各类竞赛获奖绩效奖励合计407859元。分为两大部分进行二次分配:40%163150元)由学院二次分配,60%244709元)由项目组成员或指导老师进行二次分配。

项目组二次分配,由项目平台负责人或指导老师负责,应充分考虑项目组成员及其相关人员的贡献,进行合理分配。

学院二次分配(163150元)主要包括:

      1. 给予院级年度考核优秀的教职工、辅导员、班主任每人100元奖励11×100/=1100元。

      2. 学院补科研进账经费罚的50% 左右(共8042元)。另约50%(共7854元)未完成横向科研进账经费的人员承担,按未完成的经费比例核算。

      3. 剩余绩效(154008元)按下列三个部分进行分配:

  (1普惠性绩效37.5%57760元。平均分配至每一个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在学院工作满一学期的教职工。

  (2)横向进账经费奖励约25%38056用于奖励横向项目,根据横向项目进账经费金额按比例奖励。

  (3)管理类奖励绩效约占37.5%,计58192元。用于奖励教研室、实验中心、“三办”等9个部门和相关个人。分配给各部门的奖励绩效,由部门负责人分配、联系院领导审核,在确保和谐稳定的基础上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奖励的个人包括院领导、支部书记、支委、组织员及党委委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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