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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02-19 打印本页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学校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过院党委研究,我院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加考核的人员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

二、考核的目的与原则

1、正确评价学院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立激励竞争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为教职工的聘任、奖惩、职称评审、工资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分配等提供依据,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坚持公平公正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组织

学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由各党支部组织,副科以上管理干部参与其所在支部考核,同时享有参与评定优秀等级的资格。

四、优秀等级指标

全院教职工(不包含专职辅导员)按16%比例确定院级优秀等级指标为6人,其中推荐到学校优秀等级指标为4人。

五、考核条件

按学校通知的条件。

六、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总结及自评。(221日前完成)

教职工依据自己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的主要情况,进行总结与自评,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人事处通知下载)。

2、支部述职、测评。(223日前完成。)

各支部组织教职工述职,并依据述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其它教职工提出考核推荐意见,同时拟推优秀等级人员。

辅导员单独组织考核推优。

3、学院内评议小组测评。(225日前完成。)

学院成立评议小组对各支部推选人员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考核等次

4、评议小组组成原则

学院党委根据小组测评结果,成立评议小组,小组负责人:刘湘欣、罗建新;评议小组成员为7-9人,应包括各部门、各专业、各职称学历代表。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平时工作表现以及为学院做出的贡献等情况,确定推荐到校级优秀等级教职工人员4人。

        5、意见反馈、公示及上报。(2月28日前完成。)

    评议小组将评议结果报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审定,经公示后报学校人事部门!

        6考核待遇。

    评为校级优秀等级的人员享受学校规定待遇;评为院级优秀等级的人员在院部2021年度目标考核绩效奖分配中,参考学校评优奖励给予适当的奖励,并在其他评优评先中给予优先推荐。

七、考核表填写及考核材料提交

        1、考核表填写按学校人事处通知相关要求。

        2、材料提交内容及时间:

    材料提交内容:《年度考核登记表》(本人要签字)纸质件2交至221日前各党支部负责人处,《年度考核花名册》纸质件1份及电子版(各党支部要签字)于228日(周)下午4时以前交到曹丽慧老师电子文档发送至43774425@qq.com

八、特殊人员的考核:按人事处通知要求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219  

 

 

附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考核人员及院优秀指标

序号

支部名称

责任人

参与考核人员名单

合计人数

推荐院级优秀名额

备注

1

无机非-金材-材物党支部

黄建平

湘欣、吴智、朱科、曹丽慧、袁龙华、刘春泉、朱莉云、唐明华、王海镔、熊鑫、黄建平赵娟刚、周学忠、汪新衡、张婵娟、欧星源、李叶军、卿丁南

18

3

其中推荐到学校人事处优秀名额为4人(根据考核人数的12%确定

2

高分子-复材-实验中心党支部

伦英慧

罗建新、金燕、伦英慧、李艳花、吴锦杨、颜娇娇、谭茜、蔡松韬、傅红艳、欧金花、唐志伟、李文军、刘宏伟、曾利群、马笑梅、孙龙凤、蒋美丽、肖湘莲、胡汉祥

19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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