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度绩效工资结算及年末奖励性绩效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本年度下达到学院的奖励性绩效主要包括三个部分:1. 超课时奖励绩效;2. 人员经费;3. 工作业绩奖励绩效。其中,超课时奖励绩效(420905元)和人员经费(712195元)已经下达到学院,工作业绩奖励绩效学校暂未下拨。
根据学校《湖南工学院二级单位制定奖励性绩效二次分配方案指导性意见》,超课时奖励绩效按人事处分配表直接分配到个人,本次主要对人员经费进行分配。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考核教职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保高层次人才和骨干教师队伍的稳定,激励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学院2021年人员经费分配方案。
根据学校人事处的指导性意见,人员经费按照2个部分进行分配:
学院人员经费的30%按照人数平均分配到个人,即:
学院人员经费×30%/学院总人数
学院人员经费的70%按照积分比例分配到个人,即
学院人员经费×70%×个人积分÷学院总积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3日,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