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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08 打印本页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2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1〕348号)、《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湖工政发〔2021〕7号)和湖南工学院《关于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机构

 长: 刘湘欣、 罗建新

副组长:金  燕、黄建平、吴  智、朱  科

 员:曹丽慧、李叶军、冯志敏、邓佩然、黄依卓、各毕业班班主任

二、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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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湖工政发〔2021〕7号),校级优秀毕业生500元/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再单独奖励,由省教育厅授予“2022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2022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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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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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对象为2022届全体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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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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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校级优秀毕业生(名)

省级优秀毕业生(名)

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4

10

学院推荐2-3名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5

复合材料与工程

4

材料物理

4

金属材料工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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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选类别及参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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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过硬。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学年内未受任何校纪处分,无任何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思想道德、学习成绩、专业实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

5、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6、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7、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

8、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2)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在社会取得重大反响或为学校争得荣誉。

9、符合毕业条件的退役大学生,直接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含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立场坚定。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4、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 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两次及以上。

(3)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获学校择优推荐。

6、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可以不是校级优秀毕业生。

7、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得为同一人。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六、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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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提交申请。2022年1月15日前,本人认真对照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须有校级荣誉2项以上或省级荣誉1项以上,校级奖学金除外)

(二)班级评定。2022年1月19日前,各班在班主任指导下,签订承诺书,班级进行民主评议,每班推荐2名同学,形成上交材料,电子档材料 (各类推荐审批表、汇总表、奖励费发放表、获奖名册、省级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等)发至邮箱: 3207275180@qq.com  ,邮件主题注明xx班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纸质档材料开学交至1403学生办公室)未及时报送材料将视为班级自动放弃。

(三)学院考察。学院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意见的基础上,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学院党委复审,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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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优秀毕业生

1、湖南工学院202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注意看填表说明,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2、湖南工学院202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2),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3、湖南工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奖金发放表(见附件7),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4、湖南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附四年成绩单(一学期一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至少校级2张),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省级优秀毕业生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3),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5),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3、湖南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附四年成绩单(一学期一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至少校级2张、省级1张),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4),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5),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3、湖南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附四年成绩单(一学期一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至少校级2张、省级1张),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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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校推荐。学生工作部(处)部务会议审议,报主管校领导、提交校务会议审批,在学校官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七、评定要求

(一)各班要成立专门的评定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要求,严把标准,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并明确具体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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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严格按照有关条件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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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严格遵循“四不”原则,即不准在评选过程中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不准搞平均主义、拉票、受贿等;不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奖金;不准将学生奖金冲抵班费或其他费用。

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奖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

    20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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