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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6-09-30 打印本页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9〕35号)和《湖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湖工教〔2022〕42号)、《湖南工学院创新创业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湖工教〔2025〕6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研室严格遵照执行。

一、组织与实施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智

副组长:黄建平

组  员:胡灿、熊鑫、王海镔、桑建权、肖湘莲、邓佩然

秘  书: 吴瑶

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工作管理规定,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

(二)鼓励学生结合社会需求与学科特色,以优秀创新创业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成果须与专业毕业要求契合。请于10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学院教科办(详见湖工教〔2025〕65号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三)各教研室可依据学科专业特点和认证要求,在学校框架标准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但同一学院原则上内部规范须保持统一。外文翻译及内容要求,由教研室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自行规定。

(四)指导老师加强学术道德与诚信教育,严禁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

(五)参与工程认证的工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和双导师制等要求应符合相关要求。

(六)毕业设计全过程管理在“格子达”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系统进行,

(七)学术不端检测率要求:工科不超过30%。

二、征题与选题

(一)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课题。工科专业以毕业设计为主。课题的名称、内容、难易程度和工作量,须契合本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并应与工程实际相结合;拔尖创新班等试点班的课题原则上须全部来源于企业生产实际。

(二)通过过程管理系统提前向学生公布课题,各学院做好双向选题,做到每人一题。

(三)指导教师提交的课题须同时附有课题任务书,与往年比较重复率不超过20%;若选用老题,必须“老题新做”,要有新内容和新要求。

三、指导教师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指导,指导和督促学生按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和答辩的各项工作。

(二)指导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师德高尚、工作认真负责、讲师及以上职称、科研能力较强、指导经验较丰富,每人指导学生不超过8人;助教原则上最多指导不超过4人,且须配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作为第二指导教师,协助完成指导任务。

(三)按要求做好外聘指导教师的选聘;外聘指导教师须在人事处备案并有教师工号,且须将职称及学历证明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四)卓越计划专业学生必须由学校和企业“双导师”指导;导师的职责与资格按照卓越计划相关师资条例执行。

四、过程管理

(一)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一般应不少于10周。

(二)各项工作严格按系统预设时间节点推进,直至完成最终稿提交。

(三)过程管理系统为每名学生提供3次免费查重次数。

(四)未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提交材料,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五、答辩安排

(一)答辩前,毕业设计(论文)须满足以下要求:通过开题答辩;通过答辩资格审查;通过盲审并按修改意见修改到位(指导教师同意);反学术不端检测合格。

(二)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先进行各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公开答辩,再进行分组答辩。公开答辩安排应提前一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

(三)首次盲审未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按盲审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成后,必须通过教务处组织的抽检,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六、成绩录入及审核

(一)成绩构成:指导教师成绩占总成绩的60%,盲审专家评审成绩占10%,答辩成绩占30%。

(二)学院录入成绩时须仔细核对人数和分数:教务系统录入的人数、成绩,须与过程管理系统中的最终人数、最终成绩一致。

七、评优要求

各教研室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比例推荐2027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以及优秀指导教师,并提交相关推荐材料。参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必须进行公开答辩。教务处将组织评选、认定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

八、材料归档

答辩结束后,各指导老师应按时间节点及时完成2027届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系统的电子档案存档工作。

九、其它

202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节点整体较往年提前,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确保202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高质量完成。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9月21日

 

 

附件1:

2027届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提交与归档时间要求

内 容

时间节点

备 注

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026年9月21日

挂学院官网

教师课题申请、二级学院课题审核、学生选题及教师对学生选题处理

2026年10月12日

在过程管理系统中完成

学生开题报告提交与评阅

2026年11月16日

教务处与教评中心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初稿

2027年1月15日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初稿

毕业设计(论文)盲审、修改

2027年3月1日至3月31日

盲审办法另发通知,根据审核意见认真修改并最终完成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公开答辩

2027年4月底

具体时间根据毕业生离校时间确定

毕业答辩

2027年5月初

具体时间根据毕业生离校时间确定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提交

2027年5月初

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定稿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审核

2027年5月中旬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组共同完成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请推荐

2027年6月初

学生申请,指导教师审核,学院复核

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存档

2027年6月

完成毕业论文电子档案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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