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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盲审与答辩方案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6-04-16 打印本页

一、组织机构

盲审答辩委员会

主任:吴智

副主任:朱科

成员:黄建平、胡灿、熊鑫、王海镔、桑建权肖湘莲、邓佩然

秘书:吴瑶

盲审答辩委员会主要任务是负责制定有关规定,组织、检查、协调盲审答辩工作,并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专业学术问题,对有争议的答辩成绩进行审议,商议解决答辩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二、盲审工作安排

1、盲审抽查范围

2026届校级盲审学生的具体名单由教务处在全校总毕业生人数随机抽取8%开展盲审。除校级盲审学生外,学院对其余全部毕业生开展院级盲审,实现毕业生盲审全覆盖。

2、盲审教师选定

1)院盲审教师选聘标准:原则上选聘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专业性强、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盲审专家,由各教研室推荐、学院审核后建立专家库

2)院盲审分配原则: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采用随机分配方式确定盲审任务,保障盲审的公平性与专业性。

3、盲审材料要求

1)上报各项盲审材料中,禁止出现导师、作者、致谢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否则判定为无效。

2)学生递交的所有盲审材料,以毕业设计(论文)封面编号+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做文件名,题目必须完整。

3)学生递交的文件包括:毕业设计(论文)PDF电子版),内容包含封面+摘要+正文,其中:封面按照要求填报,其他格式不变。查重检测报告(电子版)总复制比应小于30%(含30%AIGC必须是低风险另创新创业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总复制比应小于10%(含10%),AIGC必须是无风险(不含10%),不符合此项要求的学生不能参与盲审首次正常答辩,须参加二次抽检,合格后才能参加答辩。

4、盲审时间安排

1430日前,学院成立组织盲审的专门机构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指定专人做好盲审的过程管理工作。

2511日前,各教研室完成全部毕业设计的自查、自检,收齐并整理好学生递交的盲审材料。不按时递交盲审材料的学生,不能参与首次正常答辩。

3610日前,收回、整理《盲审专家意见反馈表》,并归档。

5、盲审结果的应用

1)盲审意见为评分,60分及以上就是通过,学生应根据盲审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按照二级学院安排正常参与答辩。

2)盲审意见为60分以下就是不通过,学生不能参与首次正常答辩。指导老师应根据专家意见,重新指导学生重做,重做的毕业设计(论文)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成后,必须通过教务处组织的抽检,方可参加答辩。

3对于国家本科抽检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者,盲审教师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4)应充分考虑专业性和保密性等问题,盲审的组织实施和相关过程资料务必存档备查,确保盲审质量。

 

三、答辩工作安排

1.答辩小组

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当年应届毕业生数、答辩教师情况,并结合学校有关答辩工作量及答辩时间进度要求等设多个答辩小组答辩以公开答辩方式进行

答辩小组的任务是完成具体的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工作、记录答辩情况、评议答辩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每个答辩小组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参照学校相关规定设置),其中设答辩小组组长1人,答辩秘书1人。参加答辩的教师资格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并且参加答辩教师研究方向应与毕业答辩人毕业设计(论文)涉及内容相关。
   评定成绩时,答辩小组应该严把质量关,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反映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水平。

2、答辩资格审查

1)在学院组织答辩开始前一周,由拟答辩学生线上填写“湖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并经答辩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2)审核内容

在遵照学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相关规定的前题下,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审查人员应严格把关,“一票否决”。

盲审不合格者;

无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日记,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者;

到第八学期期末仍未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要求者(不包括英语四级未通过者);

剽窃他人成果者;

在学院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未达到要求工作量者。

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申请优秀论文的学生填写湖南工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审批表(每专业至少推荐1人),交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在20265月下旬(具体时间根据毕业生离校时间确定),由教研办组织在1301进行全院公开答辩。

4、答辩程序

1答辩开始前学生须自行准备答辩PPT;自行准备5份以上设计说明书或论文纸质文件。

2)由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人进行陈述,简要介绍其设计(论文)思路、创新之处、主要内容及其价值(约5分钟)

3由答辩小组教师向毕业答辩人提问,约3-5个问题。

4答辩人回答问题(约5-10分钟)

5答辩后,经过小组成员商议,根据设计(论文)内容和答辩情况综合考虑,商定是否通过,并评定答辩成绩和评语,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6答辩未通过者,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不及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重答辩、补做或重做毕业设计(论文)。

7重答辩申请及答辩程序与本办法规定的正常答辩程序相同。

5、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在答辩全部结束后进行。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专家评审(盲审)成绩及答辩成绩构成,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60%、10%、30%;如果三个部分的成绩等级相差较大的,教研室应组织重新核定各个项目的分数。5月30日之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录入过程管理系统工作。

6答辩工作要求

1对学生要求

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在设计(论文)答辩举行1周前,必须将成果交指导教师审定,申请答辩,逾期不交或不申请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不予毕业。

按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否则不予毕业。

答辩中,教师就设计(论文)提出的相关问题,学生必须逐一作答。

2对答辩小组教师要求

教师在参加答辩前应仔细审阅学生所交成果资料,并在设计(论文)研究的范围内,准备好答辩中要向答辩者提出的问题。

答辩中,教师应以合适的提问方式向学生提出相关问题。

对教师提出的问题及答辩者的回答,记录员应做好书面记录,作为评定成绩的重要依据。

答辩结束后,答辩教师应根据指导教师意见、答辩情况,为毕业设计(论文)记分。

3对毕业生所在教研室的要求

各教研室于2026年5月10日之前提交答辩安排。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应及时将有关答辩工作安排及时通知各指导教师,并督促指导教师做好相关工作。

答辩结束后,各专业教研室须及时组织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收集、汇总、整理,及时将成果上报院教务办,督促指导教师填写相关毕业生资料。

4答辩纪律

在答辩过程中,答辩小组不得接受学生个人、小组或班级所提供的茶水、饮料、香烟、瓜果等招待物品或礼品;

答辩期间,答辩教师个人与答辩小组,不得接受学生个人、小组或班级各种方式的宴请。

 

、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递交

1、5月中旬之前教务办将答辩工作安排(PDF版)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将组织人员随机抽查有关学院的论文答辩工作。

2、6月中旬前,各教研室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发给教研办。教研办汇总整理,将PDF版经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存档。

3、6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存档,完成毕业论文电子档案盒。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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