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院盲审答辩委员会
主任:吴智
副主任:朱科
成员:黄建平、胡灿、熊鑫、王海镔、桑建权、肖湘莲、邓佩然
秘书:吴瑶
院盲审答辩委员会主要任务是负责制定有关规定,组织、检查、协调盲审答辩工作,并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专业学术问题,对有争议的答辩成绩进行审议,商议解决答辩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二、盲审工作安排
1、盲审抽查范围
2026届校级盲审学生的具体名单由教务处在全校总毕业生人数随机抽取8%开展盲审。除校级盲审学生外,学院对其余全部毕业生开展院级盲审,实现毕业生盲审全覆盖。
2、盲审教师选定
(1)院盲审教师选聘标准:原则上选聘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专业性强、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盲审专家,由各教研室推荐、学院审核后建立专家库。
(2)院盲审分配原则: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采用随机分配方式确定盲审任务,保障盲审的公平性与专业性。
3、盲审材料要求
(1)上报各项盲审材料中,禁止出现导师、作者、致谢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否则判定为无效。
(2)学生递交的所有盲审材料,以毕业设计(论文)封面编号+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做文件名,题目必须完整。
(3)学生递交的文件包括:毕业设计(论文)(PDF电子版),内容包含封面+摘要+正文,其中:封面按照要求填报,其他格式不变。查重检测报告(电子版),总复制比应小于30%(含30%),AIGC必须是低风险。另创新创业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总复制比应小于10%(含10%),AIGC必须是无风险(不含10%),不符合此项要求的学生不能参与盲审首次正常答辩,须参加二次抽检,合格后才能参加答辩。
4、盲审时间安排
(1)4月30日前,学院成立组织盲审的专门机构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指定专人做好盲审的过程管理工作。
(2)5月11日前,各教研室完成全部毕业设计的自查、自检,收齐并整理好学生递交的盲审材料。不按时递交盲审材料的学生,不能参与首次正常答辩。
(3)6月10日前,收回、整理《盲审专家意见反馈表》,并归档。
5、盲审结果的应用
(1)盲审意见为评分,60分及以上就是“通过”,学生应根据盲审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按照二级学院安排正常参与答辩。
(2)盲审意见为60分以下就是“不通过”,学生不能参与首次正常答辩。指导老师应根据专家意见,重新指导学生重做,重做的毕业设计(论文)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成后,必须通过教务处组织的抽检,方可参加答辩。
(3)对于国家本科抽检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者,盲审教师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4)应充分考虑专业性和保密性等问题,盲审的组织实施和相关过程资料务必存档备查,确保盲审质量。
三、答辩工作安排
1.答辩小组
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当年应届毕业生数、答辩教师情况,并结合学校有关答辩工作量及答辩时间进度要求等设多个答辩小组,答辩以公开答辩方式进行。
答辩小组的任务是完成具体的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工作、记录答辩情况、评议答辩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每个答辩小组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参照学校相关规定设置),其中设答辩小组组长1人,答辩秘书1人。参加答辩的教师资格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并且参加答辩教师研究方向应与毕业答辩人毕业设计(论文)涉及内容相关。
评定成绩时,答辩小组应该严把质量关,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反映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水平。
2、答辩资格审查
(1)在学院组织答辩开始前一周,由拟答辩学生线上填写“湖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并经答辩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2)审核内容
在遵照学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相关规定的前题下,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审查人员应严格把关,“一票否决”。
①盲审不合格者;
②无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日记,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者;
③到第八学期期末仍未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要求者(不包括英语四级未通过者);
④剽窃他人成果者;
⑤在学院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未达到要求工作量者。
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申请优秀论文的学生填写湖南工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审批表(每专业至少推荐1人),交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在2026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根据毕业生离校时间确定),由教研办组织在1301进行全院公开答辩。
4、答辩程序
(1)答辩开始前学生须自行准备答辩PPT;自行准备5份以上设计说明书或论文纸质文件。
(2)由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人进行陈述,简要介绍其设计(论文)思路、创新之处、主要内容及其价值(约5分钟)。
(3)由答辩小组教师向毕业答辩人提问,约3-5个问题。
(4)答辩人回答问题(约5-10分钟)。
(5)答辩后,经过小组成员商议,根据设计(论文)内容和答辩情况综合考虑,商定是否通过,并评定答辩成绩和评语,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6)答辩未通过者,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不及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重答辩、补做或重做毕业设计(论文)。
(7)重答辩申请及答辩程序与本办法规定的正常答辩程序相同。
5、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在答辩全部结束后进行。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专家评审(盲审)成绩及答辩成绩构成,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60%、10%、30%;如果三个部分的成绩等级相差较大的,教研室应组织重新核定各个项目的分数。5月30日之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录入过程管理系统工作。
6、答辩工作要求
(1)对学生要求
①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在设计(论文)答辩举行1周前,必须将成果交指导教师审定,申请答辩,逾期不交或不申请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不予毕业。
②按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否则不予毕业。
③答辩中,教师就设计(论文)提出的相关问题,学生必须逐一作答。
(2)对答辩小组教师要求
①教师在参加答辩前应仔细审阅学生所交成果资料,并在设计(论文)研究的范围内,准备好答辩中要向答辩者提出的问题。
②答辩中,教师应以合适的提问方式向学生提出相关问题。
③对教师提出的问题及答辩者的回答,记录员应做好书面记录,作为评定成绩的重要依据。
④答辩结束后,答辩教师应根据指导教师意见、答辩情况,为毕业设计(论文)记分。
(3)对毕业生所在教研室的要求
①各教研室于2026年5月10日之前提交答辩安排。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应及时将有关答辩工作安排及时通知各指导教师,并督促指导教师做好相关工作。
②答辩结束后,各专业教研室须及时组织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收集、汇总、整理,及时将成果上报院教务办,督促指导教师填写相关毕业生资料。
(4)答辩纪律
①在答辩过程中,答辩小组不得接受学生个人、小组或班级所提供的茶水、饮料、香烟、瓜果等招待物品或礼品;
②答辩期间,答辩教师个人与答辩小组,不得接受学生个人、小组或班级各种方式的宴请。
四、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递交
1、5月中旬之前教务办将答辩工作安排(PDF版)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将组织人员随机抽查有关学院的论文答辩工作。
2、6月中旬前,各教研室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发给教研办。教研办汇总整理,将PDF版经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存档。
3、6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存档,完成毕业论文电子档案盒。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