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19周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学院将在1月4日组织自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
(一)教学检查内容
1、课程大纲制定与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2、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依据教学任务安排、督导日常巡听课反馈、教务系统调停课记录等)。
3、教学督导组工作完成情况(对照督导工作细则与计划落实情况)。
4、期末考试课程命题及相关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
(二)教学检查方式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自查:12月31日。
学院督导检查:1月4日下午3点,地点:1403。
请各教研室在12月31日下班前将本学期听评课本,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总结(自查报告),教研室活动记录本,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工作自查整改报告准备好。
二、教学评价工作
(一)督导评价
学院督导评教结果由学院教研办汇总,以学院督导听评课的评分为依据统计督导评教结果。督导评价系统填报工作于2026年1月17日前完成。
(二)同行评价
依据教师听评课记录本统计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同行评价系统填报工作于2026年1月17日前完成。
(三)院部评价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对教师的综合表现给予评价。院部评价系统填报工作于2026年1月17日前完成。
(四)学生评教
由于指标正在修订中,学生评价工作待评教系统开放后另行通知,届时学院将组织学生在新版教务系统中进行评教。
三、教学检查要求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务必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完成检查工作后,将以下各项材料装订成册在学院教学档案中存档保存。
1、院部期末教学检查通知、安排及工作总结;
2、教研室(实验中心)工作总结(以教研室或实验中心为单位);
3、院部督导工作完成情况;
4、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5、《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督导评价)》;
6、《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院部评价)》;
7、《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