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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校级评先评优工作方案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5-09-10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发挥先进典型引导作用,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湖工学〔2022〕5号)以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开展2024-2025学年校级评先评优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小组
组长:刘赢时、罗建新
副组长:李前奔、黄建平、吴智、朱科
员:罗心阳、黄依卓、王安东、谌雯洁、黄柳柔、黄明辉、各班级班主任
二、评选对象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2022级、2023级2024级全日制已注册学生(不包括2025“专升本”学生)
三、评选项目
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退役大学生、先进班集体、竞赛奖励及其他类项目
四、指标分配及奖励标准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校级奖励指标分配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校级奖学金奖励标准

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校级奖学金奖励标准

  1.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过硬,本学年青年大学习完成率100%、青马工程无未结业情况;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学年内未受任何校纪处分,无任何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思想道德、学习成绩、专业实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所有成绩必须合格;
    2.评选特等奖学金的学生综合测评需在班级内排名第一,且单科成绩须85分以上,含考察课;
    3.评选校级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的学生综合测评在专业前5%以内;
    4.评选校级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的学生综合测评在专业前15%以内;
    5.评选校级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的学生综合测评在专业前25%以内。
    (三)“三好学生”及标兵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勤奋,学业成绩好。特等、一、二等奖学金获得者;
    2)热爱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体育成绩达标,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2.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校级三好学生;
    2)特等或一等奖学金获得者。
    (四)“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本学年担任党支部、班委、团支部、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校团委学生会和校级社团干部,能主动服务同学,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号召力;
    2)学习成绩好。学年平均成绩排名班级前40%,无补考科目。学年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40%;
    3)工作实绩好,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2.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2)学习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测评排班级前三名;
    3)本学年担任党支部、班委、团支部、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校团委学生会和校级社团主要学生干部。
    (五)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重视政治思想引领,深入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集体成员政治思想过硬;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集体成员无违规违纪行为。
    3.班风正,人际关系和谐,班级凝聚力强;
    4.班集体制度建设健全,实施有力度;全班同学积极要求进步,干部培养和组织建设有成效;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团结务实、奋发向上;
    5.学习风气浓厚;集体成员学习良好;学年平均成绩居本学院同年级前列。
    6.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化体育活动;活动一学年内至少组织过2次以上(含2次)有影响、有意义的班级活动;
    7.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体育达标率100%;
    8.养成劳动习惯,全员参与劳动。
    (六)竞赛奖励评选条件
       竞赛奖励评选要求: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学生竞赛奖励申报的通知》、《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湖工学〔2022〕5号)第五章的规定及《2025年湖南工学院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附件1)的条件对竞赛类奖励学生名单、奖励金额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收集及审核,其中:获奖时间为20249月1日至20258月31日的通过学生工作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审核;以前漏报的通过线下方式提交线下申报审批表(附件2、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报审核。个人奖由获奖个人向其所在学院进行申报;团队、集体获奖由获奖佐证材料中排名第一位的学生进行申报,奖金由团队、集体成员协议分配。各班级对竞赛奖励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核查确认与原件一致并确定最终奖励名单后将材料交至1403学生会办公室学习部材料收集处
    (七)优秀退役大学生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在政治、思想、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服役期间投身强军实践、爱岗敬业、爱军精武,在重大演训活动中表现突出;
    3.退役复学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参与了学校征兵宣传、国防教育和军训实践活动;
    4.带头学习和宣扬党的创新理论,严于律己、品学兼优,扎实学习专业知识,积极投身学校各项建设,在校园中成长成才,把部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进校园,热心公益事业,在社会上赢得较高赞誉;
    5.所有成绩必须合格。

  2. 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评选程序:学院按《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学〔2022〕5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评选,基本流程为:个人/集体申请→班级辅导员组织民主评议推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二级学院党委初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公示5→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部务会议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二)材料提交要求

    9月1715:00前,各班级须完成评选工作并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湖南工学院2025年评先评优申请表》,班级公示截图

    2.提交地址:材化楼1403学生会办公室学习部材料收集处;

    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735359783@qq.com,邮件标题注明“××班级2024-2025学年评先评优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结合实际,根据学院评先评优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组领导、工作程序和有关纪律。
    (二)各班级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院分配的指标数评选,不能突破和拆分指标数,如有奖项未达到指标数上线,剩余指标数作废。
    (三)各班级要严格审查评选资格,特别对学生的成绩、综合测评材料等进行核实,如发现隐瞒错误或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者,并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并取消下一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四)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并接受学生监督,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发现问题要及时修正并公布调查结果。
     本评定方案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结合材料学院的实际情况而制定,解释权属于湖南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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