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校园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6-09-14 打印本页

根据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对校园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建立台账、销号管理,确保整改闭环,坚决防范发生校园安全事故。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校园周边危险源(保卫部负责)

核查周边烟花爆竹企业或仓库、加油加气加氢站点是否符合安全距离要求;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或设施与学校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或市政道路是否穿越、跨越学校。

(二)消防安全(保卫部牵头,学生工作部、后勤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协助)

重点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通道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消防器材失效缺失、巡检不到位、外墙违规安装防盗窗等问题。关注高层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风险。

(三)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务处牵头,各二级学院协助)

按《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及教育部检查项目表,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查责任体系、分级分类管理、危险源及危险工艺管控,以及危化品采购、存储、领用、使用和废弃物处置。

(四)校舍及建筑安全(后勤基建处牵头,国有资产管理处协助)

排查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重点关注老旧楼宇、体育馆、地下空间、围墙护栏;检查是否改变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屋面及附属设施坠落风险;排查危房和自建房,做好防灾减灾准备。

(五)食品安全(后勤基建处牵头,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协助)

排查食堂、超市、校内食品经营场所。重点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储存条件、加工制作、餐具消毒、食品留样、“明厨亮灶”、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强燃气管道及用气设备管理,排查锈蚀泄漏、通风条件、报警装置。

(六)特种设备安全(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

排查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等特种设备。重点查定期检验检测、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记录。

(七)心理健康安全(学生工作部负责)

排查心理危机防控体系。重点关注心理健康摸底、预警干预机制、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心理咨询服务、辅导员和班主任心理危机识别培训。

(八)交通安全(保卫部负责)

排查校园交通秩序、车辆管理、校门及周边交通隐患,完善限速、减速和标识引导。

(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保卫部牵头,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协助)

排查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及时化解,防止激化。

(十)安全教育培训演练(保卫部牵头,学生工作部协助)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部门、各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办,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精准排查。 9月16日各牵头部门要紧扣关键领域和高危环节,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无死角排查。

(三)狠抓隐患整改,确保清零销号。在9月16日下班前全面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同步在湖南省校园安全数字化管理和应急指挥系统完成整改闭环。对排查整治不力、推诿扯皮的严肃追责问责。


                                                        保卫部

                                                         2026年9月14日


【关闭】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智慧校园建设与管理中心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