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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师生办理户口迁移(落户)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9-09-26 打印本页

一、办理时间

  1、学校每年集中办理一次,时间为9月下旬;

  2、学生只限在新生入学时办理一次,错过办理时间,学校不再受理;但可以为其出具《未落户证明》,凭《未落户证明》回原籍地派出所恢复户口。

二、资料上交

(一)学生落户需要上交的资料:

1、《户口迁移证》(湖南省内的同学也可以交《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在背后注明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派出所名称及联系电话。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二张一寸近期免冠白底照片,照片背后写清本人的姓名。

  (二)教师落户需上交的资料:

1、《户口迁移证》(湖南省内的也可以交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2、报到证或聘用合同原件(须加盖人事处公章)及复印件。如果是工作调动人员,必须交本人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交费证明;

6、社保卡复印件(正反面);

7、二张一寸近期免冠白底照片,照片背后写清本人的姓名。

三、资料上交地址及联系电话

1、保卫处户籍与综合管理科(教学大楼1002室)。

2、联系电话3452020(办公) 王老师13875754338

 

 

                湖南工学院保卫处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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