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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2-01-10 打印本页

学院各部门:

2012年春节及寒假将至,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院的安全稳定,保障全院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节假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学院春节及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春节、寒假期间,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的理念,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扎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要按照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学校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做好学校和学生安全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不留死角,不埋隐患,不留漏洞。

二、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加强交通安全,增强防范意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食品安全事故、防人身及财物侵害、防传销、防诈骗、防邪教、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春节期间,正是春运高峰期,人、车流量大,各部门要教育职工注意外出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切勿乘坐无牌无证、破旧、超载、非客运以及驾驶员酒后驾驶的车辆;不参加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在野外用火、不到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方游玩。教职工自驾车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车等,确保春节及寒假期间交通安全。

三、认真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前阶段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对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回头看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特点,对学生宿舍、实验室、计算机房、图书馆、教学楼、办公楼、体育场馆、实习工厂、食堂、配电房等师生集中活动场所和重点部位进行反复认真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特别是对校园火灾等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进行排查,检查需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横到边、纵到底,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的实验室,要查看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安全,防范设施是否齐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各单位、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专人管理,确保校园稳定及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卫处将组织相关部门于元月12日对学校各重要场所进行复查,并于元月14日对各楼栋进行封贴。

四、采取措施,确保春节及寒假期间在校人员安全

各单位要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的要求,落实好安全责任。各系部、学生工作部、后勤处要加强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积极创造条件为留校学生自习和生活提供保障,要对假期留校学生开展安全和纪律教育,进行包括防盗、防抢、防火、用电、饮食卫生、交通安全等知识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明确告知学生假期住宿、公共学习场所等管理规定,要求他们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作息,切实保障寒假、春节期间留校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各部门假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短训班、比赛考试等要事先申报和备案,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好责任制。

五、加强春节及寒假期间的校园安全巡查和门卫管理工作

保卫处要加强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巡逻,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治安案件以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加强对校园交通秩序的管理和校园闲杂人员的清理,保证校园治安秩序良好。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假期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节假日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各层次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映,稳妥处置。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湖南工学院

                             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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