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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校园车辆管理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7-03-22 打印本页

为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学校保卫处重申加强校园车辆管理,望广大师生员工给予支持、配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校内教职员工及亲属、学生车辆凭保卫处发放的《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出入校园未办理《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的,请发短信(车主姓名、部门、电话,车辆牌号、品牌、颜色)给治安与校园秩序管理科罗老师15200593580(63580)进行登记办理,领取临时通行证出入校园(取《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退还临时通行证

2、往来单位、联系业务的外来车辆须在门卫处登记并与业务接洽部门电话联系,得到认可后方能进入校园。

3、严禁任何人校园内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4、严禁的士、摩的进入校园。

5、所有机动、非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区域内,严禁乱停乱放。开学以来,保卫处已对乱停乱放车辆作了登记,并进行了温馨提示,从今以后,对乱停乱放车辆保卫处将锁车并在校园网上公布。

 

                 湖南工学院保卫处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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