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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毕业生户籍迁出流程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5-03-26 打印本页

根据公安机关要求,我校毕业生户籍迁出流程如下:

一、户籍迁回原籍流程

(一)湖南省籍毕业生:

持《常住人口登记卡》、毕业证、身份证回原籍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湖南省外毕业生:

1.先到保卫部打印户籍迁移证明;

2.持户籍迁移证明、《常住人口登记卡》、毕业证、身份证到酃湖派出所办理《户迁移证》;

3.再持《户迁移证》、毕业证、身份证回原籍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注意:《户籍迁移证》有效期为40天,过期失效。

二、户籍迁到工作单位流程

1.持《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首页(凭学校保卫部证明到酃湖派出所打印)及相关资料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2.持准迁证、毕业证、身份证到酃湖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证》;

3.再持《户籍迁移证》、身份证回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三、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教学大楼10楼1002室,联系电话:0734-34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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