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要求,我校毕业生户籍迁出流程如下:
一、户籍迁回原籍流程
(一)湖南省籍毕业生:
持《常住人口登记卡》、毕业证、身份证回原籍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湖南省外毕业生:
1.先到保卫部打印户籍迁移证明;
2.持户籍迁移证明、《常住人口登记卡》、毕业证、身份证到酃湖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证》;
3.再持《户籍迁移证》、毕业证、身份证回原籍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注意:《户籍迁移证》有效期为40天,过期失效。
二、户籍迁到工作单位流程
1.持《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首页(凭学校保卫部证明到酃湖派出所打印)及相关资料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2.持准迁证、毕业证、身份证到酃湖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证》;
3.再持《户籍迁移证》、身份证回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三、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教学大楼10楼1002室,联系电话:0734-34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