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规章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人因与安全工程研究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0:24  浏览:


    2018 10月教育部发布《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相关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让符合条件的教师帮助学生制订更具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和学业生涯规划。根据《关于湖南工学院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意见》(湖工政发〔202115号),为全面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 充分发挥教师在 本科人才培养过程的主导作用, 全面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思政、教学、科研协同育人, 推动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人因与安全工程研究院(以下简称“安工院、人因院”)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与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安工院、人因院 党政联席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目的

由专业教师担任学生导师,使本科生参与到导师的科研项目或自由选题项目中,以项目为抓手,给予学生专业学习、学科竞赛、创新实践等方面帮助。在巩固、完善学生专业知识的同时,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其务实、严谨的科研态度和从事科学研究的热情,形成“三全育人”的良好氛围,过程中挖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带动安工院、人因院冲击创新创业高水平成果(省级以上双创项目立项及竞赛获奖)和学生考研深造,促进学科发展。

二、师生选拔

1、导师遴选

导师由学院统一遴选,通过遴选的导师进入安工院、人因院创新创业导师库,我院所有在职教师均有义务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担任导师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得担任本科生导师。

2)截止当年91日,5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必须承担指导工作。

3)鼓励其他教师积极申报,通过学院遴选后可成为创新创业导师。

2、学生选拔

学院按学术方向形成导师名单向学生公布,经师生双向选择后确定学生培养名单。教科办、教研室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基本资格审查,要求:

(1)以学生自愿、感兴趣为原则,选拔范围为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大一、大二学生。

(2)申请学生应学有余力、勤于思考、善于沟通,有意愿提升和锻炼自己,主动参与创新创业的主观愿望强烈。

3)创新创业成果依靠长期坚持,申请学生要树立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的意识,具备刻苦钻研、持之以恒的品质,严禁学生随意进出。

三、项目开展方式

1、团队组建

1)项目组组建

师生选拔后组建项目组,每3名学生1组,为保证指导效果,原则上每位导师只指导1组,承担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导师,每增加1项可多指导1组(在研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或横向课题经费100万元,视为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厅重点/优青项目视为省部级)。

2)大团队组建

按学科方向组建创新创业大团队,各方向学术带头人为大团队负责人,该学术方向教师以及所指导学生原则上自动归入大团队(教师为独立方向可单独指导,不加入大团队)。每个大团队配备1名辅导员,在大团队中打造思政工作阵地。

2项目选题

项目组组建后2周内确定选题,选题原则:

1)承担了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横向项目的导师,结合自己承担的科研项目为项目组选题(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转化为创新创业项目情况将作为学校配套经费拨付核心依据)。

2)未承担科研项目的老师,可结合专业实践、市场需求与学生确定合适的题目。

3、运作模式

以项目为抓手,导师主导引领,学生自主探究,为期2-3年。在不影响课堂教学的前提下,项目组利用寒暑假、周末和课余自主安排时间,应充分利用学院实验室资源。研究过程可制定阶段性目标,定期汇报和总结。

导师采取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集体指导实施组会制度,每两周须召开一次小组组会,项目组成员汇报工作进展,交流项目工作;对有特殊学业需求的学生应及时给予个别指导。

大团队负责人每学期召开不低于两次团队会议,在项目选题、方案设计、方案实施等方面予以管理和指导。

4、成果形式

主要成果形式为科研论文、技术报告、专利、创新作品、创业方案等。日常强化成果积累,以“互联网+”、“挑战杯”等创新创业赛事及省级以上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为驱动,冲击高水平成果。

5、退出机制

项目组实行退出机制,导师有权劝退参与项目组工作不积极的学生,学生根据个人意愿也可以申请退出,参与项目组低于6个月的,在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中将不予以加分。

四、对学生的要求

1、尊重导师,项目开展中应积极与导师互动,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

2、每学期初向导师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业等情况,并根据导师的指导意见与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期的学习与综合素质发展计划。

3、主动认真参与导师确定的各项活动,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创新思维、实践能力。

4、从2021级开始,将本科生在学制年限内参加一项学科/科技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创业实践等活动作为毕业条件之一。

5、项目实施各阶段学生都要有自主学习意识,通过分工合作完成项目方案设计、文献检索与分析、现场调研、数据分析与处理、项目报告撰写等工作,遇难题及时找导师分析和解决,提升自身的独立思考能力。

五、教师考核与激励

1、导师考核纳入安工院、人因院年终绩效工资分配范围,通过绩效加分对导师予以激励。导师按要求完成项目组日常指导,报名参加当年“互联网+”、“挑战杯”大赛,申报当年省级创新创业项目视为完成基本任务,给予基本绩效;指导学生获奖、获高级别项目、发表论文、获批专利等,均有奖励绩效(后续将在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详细体现)。

2、按《湖南工学院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工作酬金计算办法(试行)》文件给予导师工作量酬金。

3、学校对指导创新创业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导师团队,给予绩效奖励,并给予校级科学研究项目或教学研究项目奖励,或优先推荐省级项目。

4、指导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金奖及以上的第一指导老师,可直接晋升高一级职称。

5、导师指导创新创业活动且考核合格作为评优评先和职称评聘的必须条件。

六、学院支持

1、经费支持

1)指导老师

每年评选3名优秀导师,直接获批该年度安全科学与工程湖南省应用特色学科开放基金一般项目,经费5000/项。

2)学生团队

对学生项目组予以支持,每年支持省级创新创业成果培育项目7项,经费5000/项,支持校级创新创业成果培育项目20项,经费1000/项。培育项目由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立项拨付50%经费,获得高级别成果后拨付剩余50%经费。

3)差旅补助

学院将资助参加省级、国家级赛事的师生团队参赛差旅费。

2、场地支持:优秀团队推荐入驻学校创新创业基地。

3、政策支持:学院将修改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办法,提升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学生加分值,显著提升取得创新创业高水平成果的加分权重。

4、培训支持:邀请校内外创新创业专家为加入项目组师生提供培训。

七、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人因与安全工程研究院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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