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规章

安工学院教学秘书职责

时间:2015年09月01日 00:00  浏览:

一、开学前和学期末的教学准备工作

(一)负责新学期校历和开学时间的通知。

(二)负责与教材部门联系新学期的教材征订工作,及时准确填报预订教材的清单交教材管理部门,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领取教材。

(三)开学前,组织学生注册,填写学籍信息表。

(四)开学前,负责向任课教师(含公共课程教师)提供学生名单表,通知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

(五)学期初,负责通知本院学生上网选选修课,并协助教务处做好选课安排。

二、教学活动的协调与管理

(一)协助院领导检查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二)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协助教务处做好下学期各年级的开课计划,严格按照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将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下达教师并上报教务处,负责此项工作的报表填写、校对、收发、汇总。

(三)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了解教师、学生上课的情况,及时处理教学过程中的突发问题,按教务处的有关规定为教师办理停课、调课和补课手续。

(四)完成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相关工作。

(五)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论文题目的统计、修改,督促指导老师录入成绩。

三、考试的协调与成绩管理

(一)协助教务处做好各类考试的考务工作。

(二)审查学生考试资格,办理缓考手续。

(三)将教务处批准的考试安排通知有关的师生。

(四)收齐学院各班级考试成绩,并按教务处有关规定如实登录学生成绩。对无授课教师和教研室或实验中心主任签字的原始成绩报表,教学秘书应予以拒收。对不符合教务处成绩登录规定的报表和未注明原因的空白成绩项,教学秘书应及时要求教研室或实验中心主任更正或补填。

(五)凭院领导批准的《成绩变更通知书》更改已上报的成绩,教学秘书不得受理教师个人更改已上报成绩的要求。

(六)及时通知本院学生申请补考,并协助教务处做好补考工作。

(七)学期初,教学秘书及时通知学生补考的时间和地点,并汇总学生补考成绩。

(八)负责本院毕业班学生成绩单的分发工作。

(九)协助教务处做好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类统考统测工作,包括报名、收费、审核考生名单、落实监考人员、布置考场等。

四、学生的学籍管理

(一)负责统计学生的注册情况,完成与学生升级、留级、休学、退学、复学、转学等有关的审核统计工作和学生奖惩的审报、登记、通知、存档等工作。

(二)编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名册,并上报、审核和存档。

(三)负责办理选修、重修、辅修、双专业、旁听、进修等手续。

五、教学档案的整理保管工作

含教学文件、教学档案、教师业务档案、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考试答卷等(即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授课进度表、教师任课表、教学工作总结、教学质量调查表、学生的成绩表、鉴定表等),并按规定时间将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考试答卷等材料移交给学校综合档案室。

六、统计教师工作量

(一)通知老师填报学期工作量表;

(二)将经过核实的本院教师工作量报送教务处审核。

七、协助教评处、教务处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一)协助完成试卷质量专项检查工作。

 (二)协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工作。

(三)协助完成与教学质量有关的其他工作。

八、完成主管领导委托的与教学相关的其它任务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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