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规章

物流与工业工程教研室主任职责

时间:2015年09月01日 00:00  浏览:

 

    教研室是在学校、学院领导下,直接开展教学、教学改革与建设、学科研究等工作的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主任的工作职责如下:

1、按照教学计划,具体组织落实本教研室的教学任务。  

2、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做好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修改工作。

4、组织教师开展集体备课、相互听课、观摩研讨、教学研究等活动,配合学院搞好教学检查,进行教学评议,落实教学进度计划。 

5、组织教师开展课程建设研究,积极创建本教研室精品课程。

6、组织安排课程考核工作,按照教务处要求,组织好命题,考卷审查,成绩评定,试卷分析,题库建设及教师评学工作。 

7、做好推荐教材选用和自编教材、讲义、教学参考资料的工作,做好教材建设。 

8、对教师的教学事故或在教学质量上出现的严重问题,有处理的建议权。 

9、对教研室人员有定编、定职、奖惩、晋级、聘任和解聘的建议权。

10、参与所属实验室开展建设和管理工作,以保证实践课的顺利进行。  

11、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教研室自身建设。其中主要包括工作计划和总结汇报制度、会议制度、听课、评课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

 

物流与工业工程教研室

2015827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nic@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