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院〔2017〕1号
关于执行安工学院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湘办发〔2013〕5号),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湘教通〔2014〕476号)精神及《湖南工学院关于执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工作的通知》(2016年1月11日),我院决定执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频次
1.本通知所指的领导干部为学院处级领导干部。
2.院长、书记每年至少带队检查安全工作各2次;副院长、副书记至少带队检查安全工作各3次。安全检查、督查的重点对象是所主(分)管和联系的单位。学生宿舍、实验室、办公室等。
3.按照学院领导分工和有关要求,统一安排安全工作检查的联络员在开展学院安全工作检查后,将《安工学院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学院安全工作记录表》交党政办。
二、主要检查内容
1.年度安全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2.制定、执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工作方(预)案的情况;
3. 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安全检查整改、专项整治任
务执行落实情况。
4.师生中开展防火、防盗、防骗、防事故及交通安全等安全教育、安全演练落实情况;
5.学生宿舍、实验室、办公室日常管理、检查情况。
6.对本部门人员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情况。
7.特护期、重要节点、节假日期间值班备勤情况。
8.师生信息员队伍建设、信息传输渠道畅通情况。
9.社会实践、外出实习、大型活动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0.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安全台账建立情况。
三、工作要求
1.规范检查方式。院领导带队检查安全工作,既可以结合分管业务工作开展,把自己所联系的教研室(党支部)、实验中心作为安全督查的重点对象,也可以单独进行安全专项检查。采取听、查、看、问的方式,深入办公室、实验室、学生宿舍了解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2.严格检查程序。检查要做到“六有”,即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有总结、有措施、有跟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馈,并由联络员整理交党政办,由党政办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完成整改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指定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3.强化检查责任。坚持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检查、谁负责”“谁督办、谁负责”的原则。院领导带队检查安全工作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附件:1、安工学院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工作记录表
2、安工学院领导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分工一览表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7年1月12日
安工学院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工作记录表
带队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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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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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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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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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校园安全工作基本情况
(检查安全制度落实、安全工作特色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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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工学院领导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分工一览表
带队
领导 |
检查部门 |
主要检查内容 |
陪同检查人员 |
时间 |
记录 |
廖可兵 |
党政办、安工工程教研室、学生宿舍 |
暑假、“五.一”前的安全检查,党政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检查 |
刘爱群、易玉枚、代俭英、一名辅导员 |
4、7、8月 |
黄宏格 |
李文珊 |
党政办、安工之家、学工办、环境工程教研室、学生宿舍 |
关注网络舆情安全;寒、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生活情况;学生宿舍、环境工程教研室安全检查,节假日防火防盗工作
|
黄宏格、杨丽、代俭英、一名辅导员 |
1、5、8月 |
周欣 |
张佐钊 |
教学科研办、实验中心办公室、实验室、资料室、安全工程教研室 |
教研室、办公室、的防火防盗;实验室设备安全、防火防盗、防中毒事件发生;资料安全 |
刘爱群、朱小勇、贺惠、一名实验员 |
3、8、9、11月 |
滕广平 |
胡鸿 |
教学科研办、学工办、研究所、物流与工业工程教研室、学生宿舍、团学会办公室、学社联办公室、成长辅导室 |
教学科研办、学工办、研究所防火防盗,学生宿舍安全情况;了解团学会、社团活动;成长辅导室活动开展情况及工作台账 |
朱小勇、邹衍华、何志朋、吴文 |
6、8、10、12月 |
代俭英 |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