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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业批改检查结果反馈及整改意见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9-06-14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提高课程考核质量,加强过程管理,根据《湖南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程》(湖工教〔201530号)及《湖南工学院关于作业布置与批改的原则意见》(院教务[2015]4号)文件精神,马克思主义学院结合本院制定的作业批改标准,于527-30日对本学期全体任课教师作业批改情况进行了初查,学校作业检查组于614日进行了复查,现报告如下:

1.所有作业都实行了全批全改。学院对所有老师批改作业情况进行评级,从总体上看,“毛泽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任课老师批改作业较为认真,部分教师的作业批改评级能够达到“良好”和“优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教师的作业评级大部分为“中等”。

2.作业布置次数符合要求,门均达到2次以上,且每次作业的题量不限于1题,一般为2-5题左右。(因“毛泽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尚未结课,个别老师目前布置了1次)

3.作业题目类型较为丰富,能够结合书本知识,分别有问答题、论述题、读后感、阅读笔记、材料分析等。

4.教师在批改过程中指出了作业中的错误,对作业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有相应的等级,并有签名和批改日期。

5.部分老师批改之后能及时反馈交流,对作业中普遍性问题进行

了集中讲评。

存在的问题及整改:

1.少部分批改的作业只有等级、签名和日期,错题无明显标记,教师未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尤其是等级为“C”以下的作业,未给出具体修改意见。

2.评语要有激励性语言来鼓励学生。

3.作业设计需更加优化,不要泛泛而谈,最好有案例分析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4.存在个别老师标注形式过于随意的问题,如作业批改标准是A-E五个等级,却自行划定了A等。

针对上述问题,学院及各教研室提出以下整改意见,请各任课老师认真执行:

1.学院对所有老师批改作业情况进行评级,并以此作为评价该教师教学效果的依据。

2.对于不符合批改标准之处应及时整改。

3.作业评级为“C”以下的,教师必须指出问题并给出修改意见。

4.教师批改之后要及时反馈交流,对作业中普遍性问题要集中讲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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