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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院关于开展2018-19-2学期作业检查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9-05-18 打印本页

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2学期

作业检查的通知

 

各教研室:

为进一步提高课程考核质量,加强过程管理,根据《湖南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程》(湖工教〔201530号)及《湖南工学院关于作业布置与批改的原则意见》(院教务[2015]4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15对全院各教研室进行作业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作业适用范围

根据“05方案”开设的《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四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布置的课堂作业。

二、作业布置要求

1.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师每学期应布置不少于两次的作业,要求格式统一,作业内容、形式不限,可根据教学内容及学生实际学习情况由教师自行安排。

2.任课教师布置作业时应向学生讲清作业的内容、目的和要求,完成作业的时间和应注意的事项。

3、课堂作业占学生课程期末总评的20%

三、批改要求

1.任课教师及时认真批改作业,批改作业一律用红笔。

2.任课教师根据作业质量评定成绩,标注形式和评判标准如下:

标注形式

A”或者“90-100分”、“B”或者“80-89分”、“C”或者“70-79分”、“D”或者“60-69分”,“E”或者“60分以下”,在评分处教师要写清楚本人姓名、批改日期。

3.任课教师要指出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

4.详细登记每次作业检查及批改情况,做到有据可查,以此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有效依据。

5.批改之后应及时反馈交流,对作业中普遍性问题要集中讲评,帮助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达到通过练习提高学习质量的目的。

6.对无故不完成作业的学生要限期补上,对抄袭、马虎的作业要责其重做。

四、检查方式

1527日至30日,教研室、实验中心先组织自查、整改,填写本学期各门课程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表,并撰写自查自改情况书面总结。

2、作业教学检查主要由学院督导组牵头组织,做好检查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发现、找准问题,责任到人并提出落实整改建议。

五、检查要求

1、各教研室务必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2、各教研室根据上述检查内容以及要求形成自查工作总结报告,于530日之前将自查工作总结报告,交曹英老师。报告内容包括:检查工作安排、检查过程情况、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整改方案等。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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