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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1-12-28 打印本页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保证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和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团结奋进、和谐向上的良好氛围,推进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领导体制

成立学院政治理论学习中心组,总支书记担任组长,总支宣传委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及支部书记组成。政治理论学习中心组负责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领导与指导各支部具体负责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与实施

三、学习内容

1、校党委宣传部、组织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统一安排的学习内容。

2、学院教师开展教学所必需的高等教育理论、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形势与政策。

四、学习要求

1、按学校要求与学院需要,各支部组织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每月至少开展1次学习

2、各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考勤并作好学习记录,考勤记载要准确,学习记录内容要详实。各支部每学期对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支部范围内进行通报。

3、教职工要按时参加学习,不准无故缺席,不准迟到、早退,因事因病请假要经过所在支部的支部书记批准。

4、学习时要认真听,认真记,学习时间内不准做与学习无关的其他事情,讨论时要积极发言。

5、全年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达2次者或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取消其年终各项评先评优资格;全年无故缺席政治理论学习超过3次的,年终考核为不合格并将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学院年终绩效考核。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02112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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