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通道
您现在的位置: 首 页 > 制度文件 > 本院制度 > 正文

马克思主义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1-12-28 打印本页

窗体顶端

 

为进一步规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提高学习效果,保证学习质量,努力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根据湖南工学院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成员由党总支委员和院综合办公室主任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中心组学习可适当扩大,吸收各党支部书记、教学科研办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或学院全体教师参加。

中心组设组长、学习秘书各一名,实行组长负责制。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院综合办公室主任担任学习秘书。

二、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学校党委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统一安排的有关学习内容。

3.学院党员干部和教师开展教学与管理工作所必需的领导科学、高等教育理论、相关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形势与政策等内容。并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注重研究学院的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学习方式与时间

中心组的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是主要形式,主要采取专题讲座、观看录像、学习研讨和校内外考察交流等方式进行。个人自学是集体学习研讨的基础,中心组成员根据自己工作实际,自学参考书目,制订学习计划,提高理论水平和修养。

中心组集中学习原则上一个月一次,每次学习不少于两小时。如上级领导机关有重要的指示精神需要学习传达,中心组学习可以随时安排。集中学习之前按学习内容安排自学。学习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由学习秘书报经组长同意后,通知有关人员。

学习要求与制度管理

1.中心组学习要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推进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

2.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要保证学习质量,要精心设计学习主题,认真安排重点发言,每次会议要重点学习研究一、两个问题,并拟好发言提纲,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认真进行学习讲评。要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积极运用报告会、网络交流等形式进行学习,充分调动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积极性。

3.中心组每年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做出学习安排,每年年底要有总结,每次学习讨论要有记录。中心组成员须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至少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5篇。

4.中心组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和内容的落实。中心组成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向组长请假,由学习秘书履行请假手续。

5.中心组实行学习通报与档案制度。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之后,院综合办要通过校院两级媒体,用新闻报道的形式及时报道中心组学习动态,并将中心组成员的主要学习成果汇编成册,发挥示范作用。要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内容包括:每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总结,学习讨论记录和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成果等。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0211228日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院办公电话:0734-3452077 | 邮箱:mlb@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