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通道
您现在的位置: 首 页 > 制度文件 > 本院制度 > 正文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联系党支部和教研室工作制度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1-12-28 打印本页

 

为了切实加强对党支部和教研室工作的指导,有力有序开展好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教学组织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引领、指导作用。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联系对象分工

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工作分工确定两个党支部和五个教研室为联系点,督促指导联系点搞好学习教育、党员发展等工作。具体如下:

张冬毛(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联系教工联合二支部、形策与素质教育教研室;

肖中云(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委员、院长):联系教工联合一支部、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

段锐(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委员、副院长):联系教工联合一支部、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

伍小乐(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委员、副院长):联系教工联合二支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

陈芳(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委员):联系教工联合二支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研室。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开展调查研究

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联系党支部和教研室调研指导,了解党支部和教研室组织生活会、党员发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理论学习教育、教研活动开展等工作的安排及落实情况,听取党支部和教研室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开展谈心活动

经常与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支部内普通党员以及教研室负责人、教师交流沟通,了解其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掌握党员和教师思想动态,认真听取他们对学院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解决存在问题

对于党支部、教研室学习教育和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能解决的及时给予解决。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提交党总支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4.督查落实责任

加强对党支部、教研室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找准党支部、教研室工作中的不足和困难,指导党支部、教研室理清工作思路,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提升党支部、教研室学习教育等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基本要求

学院党总支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通报、交流联系党支部、教研室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研究和改进工作,促进党支部总结交流开展各项工作的经验做法,推动学院党建和教学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021年12月28日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院办公电话:0734-3452077 | 邮箱:mlb@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