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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1-12-28 打印本页

 

党的组织生活是实施党内外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和加强党员教育的基本阵地,是搞好党员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党的组织生活,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组织生活内容

1、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计划措施,加以贯彻执行。

2、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历史、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知识。

3、听取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方面的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完成上级和支部交办的任务和联系群众的情况。

4、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准则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引导党员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关心学院的思想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6、讨论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计划措施和实施情况,做好党员的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2个月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支委会。

3、党课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必须有本院党员领导干部上课。

三、严格组织生活措施

1、加强教育,使每个党员懂得参加组织生活是衡量党员党性觉悟的重要依据,是检验党员遵守党纪的重要尺度,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确保时间落实,支部组织生活应固定时间每两周一次,一般应安排在业余时间进行;每年党支部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3、严格考核制度,每个党员尤其党员干部应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不能无故缺席。每次组织生活要做好考勤情况记录,并在会上加以说明。

4、组织生活要注意政治性和思想性,每次会前要有准备,主题要明确,注重组织生活的效果。每次组织生活都要做好记录。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02112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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