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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络信息和新闻发布管理制度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1-12-28 打印本页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内网、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和新闻发布真实、准确、及时、安全,根据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网络信息和新闻的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工作。本制度所称信息和新闻是指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内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音像、链接以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三条 学院综合办公室学院网络信息和新闻发布工作主体责任部门,负责信息和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学院室、各支部、各教研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集、编辑和及时报送信息和新闻,并对报送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  网络信息和新闻发布的内容要求

学院网站发布的信息和新闻主要包括:学院召开的重要会议、举行的重大活动或涉及全院教职员工重大新闻事件(包括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及相关成果和有影响的各类活动等)的通知和新闻报道;各支部、各教研室开展的各类有特色的党建活动、教学科研活动或具有开创性工作的报道;师生典型事迹的报道等。

凡需在学院网站发布的信息均需按要求发布,新闻报道要按新闻五要素的要求(即:何时、何地、何事、何因、何人)进行采写,根据不同情况,应尽量配发相关新闻图片和图片说明,以美化版面效果。

新闻内容和图片不得损害学校及学院形象,杜绝具有负面效应的稿件和图片,新闻和图片应突出新闻价值和活动主题。为提高新闻浏览速度,图片1-2张为宜,重大活动酌情增加。

第四条 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先审后发”的原则,所有信息和新闻稿件发布均实行“三审三校”制度,具体流程为:由经办人提交给各办公室负责人、分管工作的院领导审核、院党总支书记审核同意后再交由院综合办信息发布管理员(专人)发布

学院发生的重大新闻事件应须在当天或最迟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新闻稿件的采写、送审工作。一般时效性的稿件,应在工作结束后三天内完成上述报审程序。

第五条 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带密级的文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不得在学院网络平台上发布。室、各支部、各教研室应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和跟踪监测,发现网络信息内容失当或过期,应及时与院综合办联系将信息撤回。

第六条 信息和新闻上报前必须认真校对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至院综合办不按规定程序发布,或因审核不严导致信息公开内容失实、泄密、引发负面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出现发布了政治导向错误的稿件,要倒查各环节、流程,找到源头,责任到人。

第七条 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员应妥善保管好账号密码,密码应经常重设更新,不得交由其他人员处理。

第八条  本制度由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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