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做好特困离退休干部及遗孀申报省委老干局特困帮扶资金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9-11-04 打印本页

各支部:

为让我校特困离退休干部及遗孀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直单位特困离退休干部及遗孀帮扶工作的通知》及《省直单位特困离退休干部及遗孀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湘老干[2016]41号),现就做好我校特困离退休干部及遗孀申报省委老干局特困帮扶资金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1.长期患重病、家庭收入低、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致困的离退休干部遗孀为主(包括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及遗孀)。

2.遭受重大疾病、重大变故、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导致生活特别困难,所在单位进行帮扶后仍很困难的离退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出帮扶申请。

离退休干部因患重大疾病,个人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负担住院费用较高,且子女无赡养能力,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⑵离退休干部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等重大变故,经济损失过大或本人受重伤、家人致残,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⑶离退休干部长期抚养残障子女,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⑷离退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遗孀因患病、受灾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⑸其他需要重点帮扶的情形。

二、申报审批程序及各项具体工作的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为特困对象摸底申报阶段:时间为11月5日--1115日。

各支部严格按照明确的帮扶对象及条件要求,认真摸清本支部符合申报条件的所有特困离退休干部及遗孀人数,向离退休处报送申请报告、《2019年省直单位申请帮扶的特困离退休干部及遗孀花名册》,做到符合条件的应报尽报。填报时,一定要在《困难情况》栏目中写清楚申报对象患有什么病,住院或生活不能自理多长时间、费用总额和个人自付情况,是否请保姆、目前在家每月门诊医药费等具体情况。申报时,要在《花名册》中根据申请对象困难程度进行排序。

11月18日离退休处汇整各支部报送申请,经处务会议集体审定,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上报省委老干二处(请将Excel电子文档发二处邮箱:hnlgszc@163.com)。

第二阶段为帮扶对象及资金审定、公示阶段,时间为11月20日-12月20日。

省委老干局按照规定程序和帮扶对象困难程度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学校。学校将对拟帮扶对象及资金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第三个阶段为领取帮扶资金阶段,时间为12月20日-25日。

学校凭加盖公章的公示单、《省直单位特困离退休干部帮扶资金发放审批表》和《省直单位特困离退休干部遗孀帮扶资金发放审批表》的纸质表格,到省老干局二处领取帮扶资金,再发放到帮扶对象手中。

离退休工作处

2019/11/4

 

 

关闭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nic@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