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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6-10-23 打印本页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关工委的指导下,围绕人才培养中心,服务青少年。积极配合党组织,开展关心、教育、培养下一代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和谐的环境。

2.结合学校实际,年初制订全校关工委工作计划,年终对工作进行总结。组织、指导各院系二级关工委工作。

3.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教育青少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寓于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之中,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校团委、学工部(处),共同制定主题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

4.参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配合教务处、学生处指导、督促各院系抓好校风、教风、学风工作。

5.发挥特邀党建组织员作用,配合党组织开展学生党建工作。参与党课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协助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6.经常深入实际,针对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探索高校关工委工作的规律。不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以点带面,主动向校领导献言献策

7.关注青少年中的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协助做好学平险工作。积极参与素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

8、参与学校教学督导和评教评学工作,搞好“传、帮、带”,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思想业务水平。

9.加强关工委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调研型、创新型、服务型”关工委。积极动员离退休老同志投身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不断扩大“五老”队伍。

10.加强关工委宣传工作,办好关工委网站。

11.完成上级关工委和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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