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4]42号〕、《湖南工学院支持大学生创业工作措施》(湖工政发〔2025〕3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创业导师在人才培养和创业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表彰在我校创业项目指导与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最美创业导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通过评选表彰,树立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乐于奉献、成效显著的优秀创业导师典型,展现我校创业导师队伍的时代风采,激发广大教师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热情与活力,进一步健全我校创新创业导师激励机制,提升创业指导与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助力我校学子创业梦想启航。
二、评选对象
全校聘任的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导师,包括但不限于:
1.担任创新创业课程的任课教师;
2.校、院两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创业指导工作室)聘任的创业导师及创业管理服务人员;
3.长期参与学生创业项目咨询、评审、培训等服务的校内外导师;
4.其他积极参与学校创业服务工作的指导教师。
三、评选名额
本次计划评选“最美创业导师”10名。
四、评选条件
参评导师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师德师风优良,无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行为。在此基础上,重点考察以下方面:
1.育人成效显著
所指导的学生创业团队或项目获得显著进展或成果,如成功注册公司、获得融资、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影响力等。
2.辅导投入深入
积极主动为学生创业团队提供常态化、专业化的咨询与指导,在项目策划、商业模式构建、团队管理、市场开拓、资源对接等方面给予实质性帮助,投入时间精力多,师生评价好。
3.服务贡献突出
积极组织或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创业讲座、培训、项目评审、沙龙、路演等活动,在创业课程建设、创业孵化基地运营、创业文化氛围营造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且所在单位在创新创业类赛事中学生参赛人数、获奖数名列前茅,创新创业教育成效显著。
4.指导能力专业
具备扎实的创新创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指导方法科学有效,能有效帮助学生提升创新创业能力,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五、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申报推荐阶段(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9日)
采取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填写《湖南工学院“最美创业导师”评选申报表》(附件2),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可择优推荐,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至科技与校企合作处。支撑材料有效期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2.资格审查与初评阶段(1月10日-1月12日)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委员会依据评选标准进行初评,确定候选人名单。
3.网络展示与评议阶段(2026年1月13日-1月17日)
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在官方平台进行展示,接受师生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参考)。
4.终审评定阶段(1月18日-1月20日)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综合申报材料、初评意见、网络评议等情况,评定拟获奖名单。
5.公示表彰阶段(1月21日-1月25日)
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予以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1月9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一份)、汇总表及支撑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报送至科技与校企合作处(综合楼818),同时将申报表及支撑材料扫描PDF版、申报表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yxqhzc@hnit.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最美创业导师评选材料”。联系人:毛兰(电话:62816),陈晓波(电话:61194)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参评。
2.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评选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优秀创业导师的先进事迹,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在全校营造尊重、关爱、支持创业导师的良好氛围。
附件:
1、《湖南工学院支持大学生创业工作措施》(湖工政发〔2025〕3号)
2、湖南工学院“最美创业导师”申报表
3、湖南工学院“最美创业导师”评选标准(参考)
4、湖南工学院“最美创业导师”申报汇总表
湖南工学院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