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将申报2025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一)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聚焦我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着眼文化科技深度融合,瞄准科学前沿,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世界一流建设(培育)学科和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二)优秀青年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青年教师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一批进入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三)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二、申报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结合自身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准确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二)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各学院要加强引导,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
(三)项目申请人须是我校在岗人员,鼓励高年级本科生参与项目研究。
(四)项目申请人须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选题新颖,具有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和预期目标指标应明确、可考核,兼具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
(五)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六)本年度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项目推荐指标分别为:重点项目20项、优秀青年项目30项、一般项目25项。项目推荐遵照“学院推荐、限额申报”的原则组织开展。
1.重点/优秀青年项目推荐名额由“项目奖励名额”与“权值分配名额”两部分组成。“项目奖励名额”直接根据各学院在2024年度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的立项数量核定。“权值分配名额”以各学院2024年度“重要及以上”科研业绩绩分和横向进账业绩绩分的加权值为计算基础,并结合其2024年所推荐项目的立项情况进行核增或核减后确定。一般项目名额首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基数分配,并适度核减高级职称及博士占比较高或上年度存在撤项记录的学院名额;相应核增博士占比偏低的社科学院名额。
2.2025年度未申报我校认定的国家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人员原则上本次不能申报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在研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因限项不能申报的人员、2025年3月1日以后入职的博士不受此项限制);曾获重点项目支持和优秀青年项目支持的人员原则上本次不能申报同类项目;高级职称人员、博士不能申报一般项目。
3.人事编制在二级学院的教师,直接向所在学院申报。党政机关及教辅机构的教师,按其归属学科进行申报,其申报、评审与推荐纳入对应二级学院的限额统一管理,并享有同等权利。
4.各二级学院推荐的项目立项率高于学校平均水平,相应地增加该学院下一年度的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标数;各二级学院推荐的项目立项率低于学校平均水平,相应地核减该学院下一年度的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标数。对于撤项项目,相应的核减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的同类型项目申报指标数。
5.各学院的申报指标有空缺时,在不影响学校限额总数且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可在学院之间对限额申报数进行调配,需提供调配学院双方负责人签字的书面说明报科技与校企合作处备案。
6.各学院务必要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做好项目的打磨、遴选和推荐工作。对于上一年度已被推荐但未立项的项目,申报人须对本年度申报材料作出较大优化改进,方具备再次被推荐的资格。推荐项目名单应在校园网公示3-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报科技与校企合作处。科技与校企合作处在复审时若发现有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收回其对应的申报名额由学校再次分配。
三、申报程序
(一)各学院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合理、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条件组织项目申报、评审、推荐工作,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必须到法定的查新机构查新(建议提前查新),并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
(二)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员凭学校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 rms.xuefeng.space),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和提交项目申请书。
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5 日-30 日。
(三)请各学院于2025年11月23日前完成评审、公示、推荐工作,并将评审过程材料电子档、公示情况、推荐项目汇总表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yxqhzc@hnit.edu.cn。
(四)逾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2025年11月3日
附件:湖南工学院2025年教育厅科研项目推荐限额表
湖南工学院2025年教育厅科研项目推荐限额表 |
序号 |
学院 |
重点项目奖励名额 |
优秀青年项目奖励名额 |
【重点/优秀青年项目】权值分配名额 |
【重点/优秀青年项目】 分配总额 |
重点项目推荐额 |
优秀青年项目推荐额 |
一般项目推荐额 |
1 |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
2 |
1 |
6 |
9 |
4 |
5 |
1 |
2 |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
|
|
4 |
4 |
2 |
2 |
1 |
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1 |
7 |
9 |
3 |
6 |
1 |
4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
|
2 |
2 |
1 |
1 |
2 |
5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
1 |
5 |
6 |
2 |
4 |
1 |
6 |
商学院 |
|
|
5 |
5 |
3 |
2 |
2 |
7 |
理学院 |
|
|
4 |
4 |
1 |
3 |
2 |
8 |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
|
3 |
3 |
1 |
2 |
2 |
9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
|
2 |
2 |
1 |
1 |
2 |
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
2 |
3 |
2 |
1 |
2 |
11 |
设计艺术学院 |
|
|
1 |
1 |
|
1 |
3 |
12 |
语言与文化学院 |
|
|
1 |
1 |
|
1 |
3 |
13 |
体育教学科研部 |
|
|
1 |
1 |
|
1 |
3 |
|
4 |
3 |
43 |
50 |
20 |
30 |
25 |
备注:(1)重点/优秀青年项目:推荐名额由“项目奖励名额”与“权值分配名额”两部分组成。 · “项目奖励名额”直接根据各学院在2024年度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的立项数量核定。 · “权值分配名额”以各学院2024年度“重要及以上”科研业绩绩分和横向进账业绩绩分的加权值为计算基础,并结合其2024年所推荐项目的立项情况进行核增或核减后确定。 (2)一般项目:推荐名额首先进行全校基数分配。在此基础上,对高级职称及博士占比较高或上年度存在撤项记录的学院,予以核减;对博士占比较低的社科学院,则予以核增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