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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项目结题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0-10-12 打印本页

院属各部门:

根据省社科成果评审委《关于督促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项目结题的通知》,现对2019年及以前未结题的项目进行结题。请各位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科研工作,按省社科评审委课题管理办法,按时提交课题结题材料。省社科评审委拟于202012月对无故逾期未结题的项目予以清理,必要时拟进行撤项处理,对已撤项的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再受理其省社科评审委课题项目的申报。

请按结题通知要求于2020年12月21日将纸质稿一式三份报送到科技产业处(教学大楼818),电子稿发科技处邮箱(78231943@qq.com)。未尽事宜,请联系刘亚梅,电话68636。

结题需要提供的材料:

(1)结题申请表;

(2)课题立项申请书;

(3)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委托课题的委托协议书复印件);

(4)课题成果(论文/著作/调研报告,论文复印或扫描件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封底及论文全文);

(5)课题成果反响材料(委托课题的研究成果需有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进入市厅级以上单位决策采纳的证明);

(6)结题鉴定意见表3份:请本专业领域3位专家各出具1份签署明确的结题鉴定意见(主持人所在单位只能有1位),基础理论研究要求专业领域副高职称以上专家,重大重点课题应用对策研究要求该领域实际工作部门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少于2人,委托课题为3位正高职称专家;

(7)结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有变更则填写);

(8)结题信息表。

附件:

1、省社科联结题附件材料

2、省社科联到期应结题清单

科技产业处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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