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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展】关于做好2026年湖南工学院首届教学奉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3日 点击:

校教务〔2026〕120号

各二级学院(部):

为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激励我校教师自觉立德树人、潜心教书育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湖南工学院教职工荣誉体系设置办法》(湖工党发【2026】43号),决定开展2026年湖南工学院首届教学奉献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品德高尚,爱岗敬业,履职尽责。

4.工作作风扎实,业绩得到师生广泛认可。

(二)具体条件

1.在岗且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近5年担任过校领导的不在此列),教龄20年及以上。

2.具有高级职称。

3.近5年(2021-2025年)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评价结果为良好以上,其中优秀不少于6次。

4.在教学、指导学生、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改革,取得显著成果。近5年(2021年7月-2026年6月)获得如下成果2项及以上:

(1)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获得(排名前三)省级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含行业、学会及协会类);

(2)参加各类省教育厅主办的教学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

(3)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前三)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或一流课程(含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4)第一作者出版高质量的教材或有一定影响的教研教改方面的专著或D3以上教研教改论文;

(5)担任校级及以上优秀教研室、虚拟教研室、优秀教学团队、课程思政教学团队等负责人;

(6)主持过2项省级及以上教研教改项目、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或规划课题;

(7)注重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以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在B类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8)有其他经各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分委员会认定的省内影响较大、教学业绩突出贡献的事迹。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合格,受过任何党纪政务处分;

(2)近5年有师德师风失范问题及相关投诉查实记录,且申报当年存在《湖南工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中规定的负面清单行为;

(3)近5年因违反保密法律规定被处理或因泄密给学校造成损失及不良影响,不符合申报荣誉的专项评选条件;

(4)近5年有教学事故者。

二、评选标准

评选专家组根据申报人选的条件,择优确定教学奉献奖人选,原则上以贡献重要性、满足基本条件4的项数和教龄优先。

三、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部)可推荐不超过1名教学奉献奖候选人。

2.本次全校拟评出不超过2名教学奉献奖教师。

3.各二级学院(部)将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成果一览表(附件2,A3打印)、佐证材料、候选人寸照1张、200字以内个人简介(教学理念+突出事迹)等材料一式一份,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于7月8日前交教810,电子版发送至hgjsfz@126.com。联系人:张老师,电话:61050。

4.请严格按要求填报并提交材料,无关内容一律不得填写,否则形式审查不通过不予受理。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