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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16日 点击:

院教务[2021] 10

院属各部门: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的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课题申报质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类别

2021年度集中受理的课题包括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含重大和重点的委托项目)课题、国家一般课题、国家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港澳教育专项教育部重点课题、港澳教育专项教育部青年课题等,其中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设立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

二、课题申报条件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尤其注意同年度已经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无论是否立项,都不能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除国家重大招标之外的所有课题;有上述机构的在研课题或者被撤项还未满5年者也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详见《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三、课题申报审核管理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采用三级审核管理制度。第一级为“申报者所在单位”(如学校、院系、科研院所等),第二级为“省部级管理部门”(含各省级教育规划办、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第三级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四、课题申报材料获取

课题申报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下载(网址:http://onsgep.moe.edu.cn)。申报课题的具体要求详情请见《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网址: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612749964171366.

五、报送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报送:(1)《评审书》纸质版。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投标书》纸质材料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8份,其中1份申请书和3份活页要单独抽出;其余材料按“一夹六”方式整理,即1份申请书内夹叠放5份活页和另外1份申请书。课题《申请书》和活页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申报数据汇总表”纸质版。请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下载《申报汇总表》,并加盖学院公章。

2.电子版材料报送:(1)课题《申请书》及活页材料的电子版要求:每个课题均以主持人姓名命名,同一单位的课题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2)《申报数据汇总表》电子版要求:该数据与申请书填写的数据必须一致,数据表生成后请仔细核对,避免出现乱码。

3.报送时间:我院以部门为单位受理申报材料,请各部门务必于2021年3月15日前统一将所属部门的申报材料交教学大楼807室。联系人:邓元祥,联系电话:3452126,内码:66576。电子邮箱:18299132@qq.om。届时学校将择优上报至省教科院规划办。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doc  

 2.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doc

 3.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pdf 

 4.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请书.doc

 5.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xls

 6.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活页.doc

 7.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