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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关于开展2026年湖南工学院智慧课程立项与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4日 点击:

校教务〔2026〕129号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开发新型数字教育资源,探索人工智能赋能大规模因材施教、创新性教学的有效途径,主动适应学习方式变革,促进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以数字化手段赋能新时代的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课程教学质量,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现就2026年智慧课程立项与2025年立项智慧课程中期检查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数量

申报课程应为纳入我校最新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教学实践。

2026年智慧课程拟立项20门左右。各教学单位可推荐课程的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的2026年招生专业数,无招生专业的公共课承担单位可推荐不超过2门(须为本单位开设的课程)。

二、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含负责人不超过5人)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近5年无教学事故。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在职教师,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主讲教师已在教学中尝试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或平台,或已掌握相关工具或平台的基本使用方法。

3.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专业必修课、受众面广的通识课程、专创融合的课程、具有一定智慧化基础的课程。

4.已立项国家级、省级的课程及已经上线的在线课程如申报,应在已有建设基础上进行智慧化升级,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建设内容。

5.与已立项智慧课程内容相近的课程(如名称调整的课程或不同单位开设相近课程)不得重复申报。

6.2025年已立项智慧课程的课程负责人此次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

三、建设内容

1.课程资源建设

课程教学资源应系统完整、类型丰富,并与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和学习任务相匹配。原则上应包括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教学设计、教学视频、习题库、案例库、参考资料、课程思政资源等,支持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持续更新。

课程资源知识产权应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使用图片、音视频等素材须标注来源。课程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使用的地图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2.课程图谱建设

课程应建设知识图谱、能力图谱、问题图谱及教学资源关联清单。知识图谱应与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目标相匹配,展示知识点结构及关联关系,并将课程思政点纳入图谱建设,与相关知识点、案例资源和教学设计活动建立对应关系。知识点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0个,并可根据课程学时、课程性质和教学目标适当调整。课程图谱应支持学习画像生成、薄弱点诊断和个性化学习路径推荐。

3.课程智能体建设

原则上应建设不少于2个课程智能体,服务于智能答疑、AI助教、学习路径推荐、资源推荐、作业辅导、学习提醒等教学场景。鼓励课程团队依托课程资源、课程图谱和教学数据自建智能体,形成具有课程特色的智能化教学服务;也可根据教学需要接入功能成熟、服务稳定的第三方智能体,保障智能体可用、可控、可信、持续有效。学校可根据教学管理需要,对课程智能体的遴选、接入、审核和动态调整作出规范。

4.人工智能教学分析与评价

课程应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学习过程分析、学情诊断、学习预警和教学反馈,支持教师开展精准辅导和教学改进。评价方式应突出过程性、多元化和可回溯,形成“建设-应用-反馈-改进”的持续改进机制。

立项与建设管理

1.立项评审

形式审查通过的课程进入专家评审,主要考查课程基础、建设方案可行性、团队实力、预期成果、智慧化基础等方面。

2.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建设期内须至少完成1轮教学实践。原则上应在2027年3月前完成课程在线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视频资源、习题库、案例集等)及知识图谱的建设。课程验收须提供1-2个人工智能教学应用案例。

3.检查验收

立项1年后进行中期检查,建设期满组织验收。建设期内,课程获批省级及以上智慧课程项目,视同通过中期检查和验收。

未通过中期检查或验收的课程,限期整改,整改期不超过一年。整改后仍不合格者,终止经费支持并予以撤项,课程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课程建设类项目,并核减所在学院课程建设类项目申报名额。

4.后期管理

验收合格的课程,应持续加强课程的智慧建设,发挥智慧课程作用,对课程实效等进行长期跟踪监测。

、支持保障

1.批准立项的智慧课程将予以经费支持,建设经费采取“先立项建设、分期资助”的拨付方式。

2.各教学单位要做好课程智慧化建设规划,鼓励教师积极投身课程智慧化建设及应用,并对立项课程的教师及团队提供必要支持。

3.课程建设所用平台须进入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的课程平台,考虑课程后期的应用与管理,教师须依托智慧树与学堂在线两个课程平台进行建设,教务处协调平台提供技术支持。

4.教务处将通过工作坊、沙龙等方式,开展智慧课程建设培训与经验交流活动,提升教师的智慧课程建设能力。

工作流程

(1)课程负责人提交《湖南工学院智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最近一学期的课程大纲和《湖南工学院智慧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

(2)各教学单位须对申报课程的政治性、科学性、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择优推荐。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26年9月3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学大楼807室,电子版材料以“智课申报-学院名称-门数”命名。

七、已立项智慧课程中期检查

2025年立项建设的智慧课程均须接受中期检查,课程负责人对照申报书建设内容与预期成果,提交《湖南工学院智慧课程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于2026年9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学大楼807室,电子版材料、邮件以“智课中期检查-课程名称-负责人”命名。逾期未交的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立项申报和中期检查电子版材料均发送至邮箱:jyjg@hnit.edu.cn。

联系人:王颖;联系电话:66621


教务处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