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务〔2026〕119号
各院(部):
为认真总结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与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表彰教学科研业绩突出、服务地方成效显著的基层组织,推动全校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教学组织和教学研究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工学院教职工荣誉体系设置办法>的通知》(湖工党发〔2026]43号)《湖南工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办法》(湖工教〔2021〕58号)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经学校正式批准设立运行3年及以上的教研室、实验中心、实践教学中心等(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更名的基层教学组织,其成立时间可追溯至其前身);
2.本次拟评选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不超过5个,每个教学单位限推荐1个。
二、申报条件
1.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条件详见《湖南工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办法》(湖工教〔2021〕58号)中“第二章 评选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1)获评湖南工学院2024年度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者(含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更名的基层教学组织);
(2)近三年组织成员发生师德失范行为者;
(3)近三年组织成员发生重大教学事故者;
(4)近三年未严格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制度者。
三、材料提交
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将《2026年湖南工学院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及汇总表交至教学大楼810樊老师处;申报书及佐证材料(需按顺序扫描并合并成1个PDF文档)电子版发送至:191089460@qq.com。
教务处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