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务〔2025〕204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湖南工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湖工教〔2021〕53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5级学生专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5级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专升本学生、楚怡班学生)
二、工作流程和计划安排
1.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生师比、学生班级人数限制、硬件实施条件及评估认证要求,自行确定可转入计划数。
2.第十七周前,各二级学院制定本学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及方式)报送教务处。
3.十八周前接受拟转专业学生的申请材料。
4.期末成绩录入系统后一周内,各二级学院组织遴选和考核,将拟接收转入专业学生名单在二级学院网页公示,并报送教务处。
5.教务处汇总并审核各二级学院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学籍领导小组审批,并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布。
6.2026年春季学期初,被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
三、相关要求
1.所学课程考核合格。
2.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本学年原则上只受理秋季学期转专业申请。
3.学生转专业后,须补修转入班级前期已经开设完成的课程学分或申请学分替换认定。
4.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一经转入学院录取,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
教务处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