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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5日 点击:

校教务【2024】35号

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关于修订《湖南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湖工政发[2020]26号)第七章的条款,为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加强学业帮扶。在全校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在籍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业预警

学业预警每学期期初补考或缓考成绩发布后进行。其工作流程如下:

1.初审:认真核实学业预警名单,告之被学业预警学生本人,学院确定学业预警和名单,将纸质材料(签字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一并报教务处考务与学籍科。

2.复核:教务处对全校学业预警及学籍处理情况进行汇总。

3.教务处下发学业预警警示文件及《学生学业预警警示告知书》。

二、实施学业帮扶预警

各二级教学单位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关心关爱,摸清每名学生的具体情况,构建行之有效的学业帮扶机制,深入细致做好困难学生学业帮扶工作,具体帮扶措施如下:

1.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帮扶措施如“生生相帮、师生携手、家校协同”。

3.开展多种帮扶形式。

三、工作要求

1.学业成绩预警是一项常规性和制度性的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要实事求是,如实上报,不得漏报、瞒报、错报。

2.注重时效性。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关工作。

3.各二级学院提交学业帮扶预警机制方案。


湖南工学院教务处

2024年3月15日